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拆迁办主任王力生涉嫌参与经济犯罪27起,涉案金额共达2900万元。据悉,王力生为人十分谨慎,即使是熟人见面,也要搜搜对方身上有无窃听器;别人成包送给他钱,他从来不打开看,用手一摸便知是几万元。(7月9日《法制日报》)
一个小小拆迁办主任,涉贪金额达2900万元,王力生俨然变成了拆“钱”办主任。问题是,其敛财手段近乎疯狂,居然逃过了监管部门的“法眼”。这显然与监管的严重缺位脱不了干系。
众所周知,拆迁办虽并非常设机构,但却大权独揽,掌管着拆迁款的征收和发放。特别是,拆迁办虽由地方政府领导负责,但领导在日常工作上只挂名不管事,这就给了具体抓工作的拆迁办主任很大的权力,以及无形的自由裁量空间,也使拆迁办成为监管的一个盲点。
然而,盲点也有“露点”的时候。比如,“熟人见面,也要搜搜对方身上有无窃听器”,王力生的“谨慎”极其反常,疑神疑鬼的防范措施,已经非常明显地暴露出其心中有鬼。而王力生由拆迁办主任蜕变为拆“钱”办主任,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难辞其责。由此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在选用、管理干部问题上的确存在“失察”的责任,这无疑加大了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在对拆“钱”办主任之类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应启动“失察”问责制,对选人用人管人失察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以此“倒逼”地方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管好身边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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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