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凌晨5时30分左右,2194次列车(郑州—合肥)因暴雨停滞在商丘市宁陵县境内,最终晚点8个小时。列车停滞期间,车厢停电导致闷热难忍,有一位乘客热晕。列车长被激动的乘客打伤,头部流血,最终在商丘一家医院缝了3针。郑州铁路局称,7月7日晚至8日凌晨,因强降雨,导致京九铁路商丘车站附近四个区间遭受水害影响,造成十几对列车晚点,并向乘客致歉。(7月9日《河南商报》)
列车为了应对水灾危害,采取限速运行的措施,最终晚点,本是无法规避的行车状况。但是,当列车晚点的时候,铁路部门的失声,则让车厢中饱受闷热、不明真相的乘客忿然。试想,炎炎酷暑,一群人聚集在停电的绿皮火车中,“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火气自然加重,随之出现了冲突,也就不足为奇。的确,乘客采用打人的方式,明显违法。不过,我们也不应该错置了舆论的矛头。反思之余,笔者认为,列车晚点无解,“冷落”乘客则是明显的过失。
新闻中,乘客在停电的车厢里滞留,饱受闷热、烦躁之苦,对于车况毫不了解。下车透风的过程中,依旧无人问津,出现殴打列车长的行为,自是“不得不发”。的确,这种民众的戾气不是正确的方式,但是,铁路部门的不闻不问,没有任何解释,则让人难以平静。一方面,这是明显忽视乘客合法权益的举动;另一方面,如此作为也在程序上涉嫌违规。
诚然,郑州铁路局事后在微博上,对于事故原因进行了公示,并对乘客致歉,表现了良好的态度。不过,仅仅依靠这种“事后诸葛”式的补救,仍不如在事发时,就积极与乘客协商,争取乘客的理解,力争让突发事件的解决走向常规渠道。而不是,任由乘客在闷在“葫芦”里,伤了乘客的心,铁路部门同样又伤了人,更伤害了整个铁路行业的信誉。此外,深一层的况味,则是乘客在晚点事件中的权益弱势。
一直以来,列车晚点在我国铁路系统中不时出现,作为一个异地求学的大学生,笔者就经常遇到。当然,列车晚点饱含着太多的情况,多由我国各种条件的复杂性使然,也不排除我国铁路运力长期的“积弱”局势。但是,由于相关应对列车晚点的法律空白,加上铁路部门对于列车晚点对乘客的影响估计不足,重视不够,导致乘客的权利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另一方面,这也在透支着铁路行业的信誉,以及降低行车质量,最终不利于铁路行业的长久发展。
所以,应对此次事件,铁路部门在做出道歉之后,也应该对于自身处置危机不成熟的表现进行反思,从而弥补制度短板,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规避类似事件。此外,立法部门也应该完善立法,用法律保障乘客在乘车环境中的权益,而不是“任人宰割”。
最后,对于打人者也不能不了了之,道德声呼固然可贵,道德审判则让人生畏。因为,意见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而不是动辄拳脚相加,否则,只会让自己陷入违法的窠臼,不利于程序正义,更不利于法治清明。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