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真有“史上”之效?

2012年07月08日 07:04   来源:红网   林伟

  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茅台、五粮液、各类进口酒,还有高档香烟,统统不得上桌——为进一步深化公务接待改革,在今年5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基础上,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日前又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中的具体问题定下了“硬杠杠”。(7月6日《人民日报》)

  公务接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必要的社交公务活动,特别是在我国受传统待客礼仪文化及好客观念的影响,地区或部门间的横向和纵向交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加之地区或部门出于宣传推介自身的活动,都与公务接待密不可分,可以说,公务接待有其传统的继承和现实的需要的“合理性”。

  然而,时下在不少地方、部门,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为一种不正之风,其中滋生的腐败问题更是不容忽视。从江苏海门的“接待门”,到广东汕尾烟草局每月动辄上百万的接待费,再到山西平遥古城因公务接待不堪重负,以及湖北省秭归县的“天价接待费”,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意味着规范公务接待势在必行。

  但在实践中我们看到,治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顽症,有两种思路颇为时髦,一是制定标准,二是对外公开。事实上,标准从来是不缺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种各样的规定应有尽有。记得前不久《求是》杂志曾发表温家宝总理的文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文章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领导干部出差,要一律按规定标准住宿、吃工作餐。各地不准超标准接待。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这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而此番温州出台的公务接待标准中,详细规定了怎么吃、怎么报、能吃多少、什么不能吃……与中央的要求完全吻合。正是因为细化的“红线”明确,当地纪检部门已经表态:欢迎曝光违规菜单,举报超标接待。也正是因为出台的实施细则详细到了各条边界,被网友们称之为“史上最细”的公务接待标准。

  其实,回想起来,近年来如此“详细”的公务接待标准,如此“强硬”的公务接待规定,并不是没有过,关键是这些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现实中,超标公务接待、奢侈公务接待的案例,屡有曝光。问题出在哪里?笔者认为,原因就在于各级官员缺少对公务接待纪律的真正敬畏之心。说白了,就是吃了就吃了,吃对“标准”的官员,没捞到好处,吃超“标准”的官员,也没有得到坏处,甚至因超“标准”吃喝,还交上“好吃”的上司,给自己日后的升迁埋下了伏笔。

  所以说,我们最需要的不仅仅是公务接待禁止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茅台、五粮液、各类进口酒,还有高档香烟上桌,还应该考虑把公务接待的规范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不能再搞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天桥把戏”,要真正布下“地雷阵”,拉上带电的“警戒线”,要让吃对“标准”的官员有好处,让吃超“标准”的官员没“出路”。这样,才能让各级官员对公务接待纪律不敢再有蔑视之心,公款接待才会真正走进“标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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