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日前透露,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上述说法引来网友的大量口水。有人指出:10年来,国家财政收入未增长10倍,绝大多数民众的收入未增长10倍,公务员队伍也未增长10倍,唯独政府采购规模增长了10倍,在大力提倡“节约型政府”,中央多次要求精减行政开支的背景下,这正常吗?的确,这种自说自话式的“表功”令人摇头。相对于不时被曝光的奢侈政府采购,上述沾沾自喜颇有灰色幽默的味道。
具体来看,大批量采购、集团性购买,一种商品的政府采购价按理说不应高于市场零售价。但是,在一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价目表中,情况并非如此。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在电子产品的采购中尤为明显。电子产品更新淘汰快,一年之内多次降价极为普遍。然而,政府采购的协议供货价却不会随市价调整而立即调整。即便知道市价低,政府采购价高,行政机关还是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办公用品。由此,一些政府采购反而多花了冤枉钱。
有人说,政府采购的强制性与定向购买,可以避免采买人员找相熟的商家多开发票、损公肥私。但是,一个前提同样重要——政府采购的招标环节必须足够“洁净”。不得不说,裙带关系、腐败公关、领导拍板令一些公开招标徒有其名,“萝卜招标”不仅省不了钱,还可能埋下严重的质量隐患。回顾某些豆腐渣工程,同样经过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怎能不令人汗颜?还有,一些政府采购崇洋媚外,拒不执行有关方面优先购买国货的指导原则。违规超标购买,很少受到严厉惩处,进一步使某些人有恃无恐。
纳税人不奢求政府采购买到“地板价”,但起码应做到性价比禁得住推敲。政府预算依然大而化之,部门预算细化还显朦胧,高价政府采购不时被曝光,制度化的群众监督尚未实现,政府采购的“省钱效应”缺乏参照,有关方面却宣称“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某些官员还能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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