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向自己开炮值得肯定

2012年06月28日 08:50   来源:中国网   肖华

  今年,审计署继续商请监察部同意,组成驻署监察局牵头,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任的特约审计员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审计署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27日审计署网站)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审计部门也曾出现过一些问题。如前些时候年媒体报道,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的低价豪华别墅事件、浙江东阳审计局一些官员在某娱乐场所用公款享用欧式按摩等。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对一个部门也是如此,一个再好的部门也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时候,关键的是能不能发现问题。

  审计部门加大对其他部门审计,实际上就是一种监督。但是谁来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呢?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发生腐败。自从这些年来掀起“审计风暴”后,“谁来审计审计署”的质疑声就没间断过。

  现在审计署开展自我审计,按照“要用高于要求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监督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的要求, 在2011年尝试开展了由外部监督机构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公布了这次审计结果,值得肯定。

  任何权力都不能不受监督,作为有审计权力的审计部门,也要接受审计,不能只审计别人。如果只审计别人,只拿电筒照射别人,那么就难以发现自己身上的问题,产生灯下黑的现象。而且不重视自身问题,不整改自己问题,只注重审计别人,只揭露别人问题,那么这样的审计也会失去权威。

  这次难得的是,审计署不是用自己人审计自己,而是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任的特约审计员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来检查审计,这些人和审计署没有多大的利益关系,增加了审计权威,更难得可贵的是,还把审计结果公布出来,揭露了审计署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样的自我揭短让人看到审计署认真对自己进行审计,而不是虚假审计,从中反映出审计署对自身存在问题的重视。

  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2007年7月24日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也说过:“没有外部的审计,内部的审计往往不能完全具有客观性。再一个,如果没有外部的监督,自己可能会形成‘灯下黑’”。当然,对审计部门监督不能满足于审计部门邀请别人监督自己,有关部门要主动监督审计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并不是没有专门的部门来对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任何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进行会计检查,审计机关使用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因此,财政部门可以对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进行行政监察,其中当然包括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

  只有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才会让有关部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如果权权相隐,权权相互照顾,那么只会鼓励腐败。所以,我们有关部门特别权力很大的部门,不但要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别人监督自己,还应当有人监督好这些部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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