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学生分类,先从老师不被分类开始

2012年06月28日 08:01   来源:钱江晚报   王国荣

  昨日新京报报道,教育部拟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这是教育部《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中的一项内容。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消除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歧视的制度、言行。这好像本不需要“规定”的事情,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是学校和老师应该做到的。但事实上,现在这方面做得太不够,所以才需要三令五申地出台规定,以规范教育制度和行为。

  对学生分类,最多反映在唯成绩是论,关键还是离不开分数这根指挥棒。考分高,即优等生,否则就是差生,这已经成为通病。按分数高低给学生“分类造册”,就像文革时间分“红五类”、“黑六类”那样。当分数成了学生的一种特别“标签”,不论高分者、低分者,人人都背负着沉重包袱。一次考试考砸了,就被打入另册,被另眼看待,严重背离教育之本。一个班级里,总有低分学生,但他们的心是纯洁善良的,你能说他是坏学生吗?因为成绩不好,有的被训骂得胆战心惊,有的被干脆放弃,备受歧视。孩子的自尊心从小被伤害,精神世界被摧残,谈何“教书育人”,谈何爱学生。

  学生分类了,成人世界何尝也不是这样。其实,正是人为的“类聚”与“群分”,导致了对中、小学生的分类。在“唯分数论”这根大棒下,小学、中学都讲升学率,班有“差生”,就拖了班级年级甚至全校的后腿,就可能影响班主任的业绩考评,这“差生”就不可避免地被讨厌被边缘化。从这点说,禁止对学生的分类,先得禁止对教师的“分类”。

  教育部的这个征求意见稿,其实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因此提出“在学校的学术组织中要保证普通教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50%”;“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以依法治校的综合性考核,代替相关的专项考评。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所以只有教学生的老师自己的职务评聘、收入分配等利益,不再被学生的分数绑架了,被分数分类了,学生才不至被分类,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和创造性思维。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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