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地事件”折射调控之难

2012年06月27日 10:04   来源:东方网   谭浩俊

  据《证券日报》报道,6月21日晚,荣安地产公告称,因“竞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访等原因”,导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约定的进度执行,公司当日与宁波市国土局解除了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收回23亿购地款的同时,还获得损失补偿款41526万元,预计可增加利润9000万元左右。

  显然,解除土地合同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也是无法让人信服的,更是令人不解的。一方面,在新的办法没有正式实施前,就套用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匆忙为开发商办理退地手续,并给予巨额补偿,不仅适用的法律条款存在问题,而且补偿的标准也缺乏充足手的依据;另一方面,退一步讲,就算可以套用新的办法,但是,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土地上市必须是净地,也就是说,不存在拆迁等方面的问题,何来村民上访等方面的原因呢?可能的原因是,要么不是净地上市,要么没有按规定补偿。那么,到底是何种原因导致村民上访的呢?如果是政府原因,就必须严厉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如果是企业原因,就不具备退地的条件。既然办理了退地手续,那就说明是政府原因,那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有没有承担责任呢?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呢?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造成退地的真正原因,不应该是“政府原因”,而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13765元/平方米的楼面价,房价至少要卖到35000元/平方米左右,才有可能不亏损。而荣安地产竞拍到这块地的时间是2009年12月14日,亦即房价疯狂上涨的最后时刻。从次年4月15日起,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而调控的时间一直延续到现在,不仅市场严重低迷,而且房价也开始下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不再亏本,已无可能。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政府把责任揽过来,让开发商全身而退。

  问题是,这样的结果,不仅国家的法律法规会变成摆设,政府的宏观调控也会出现无疾而终、半途而废的现象。

  众所周知,楼市调控两年多来,尽管力度堪称史上最大、政策堪称史上最严,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扮演了“阳奉阴违”的角色,表面上支持宏观调控,实质上暗地里给开发商撑腰,给开发商抵抗房价予以支持。宁波的“退地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而去年以来地方政府小动作不断,也说明地方政府并没有真心实意地支持房地产市场调控。

  有专家认为,只要地方政府抱着“土地财政”不放,愿意当“冤大头”,愿意给开发商提供支持,调控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即便房价出现下降,也是暂时的。只要调控一放松,房价立马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

  对宁波的“退地事件”,有关方面应当迅速介入,查一查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纵然是“政府原因”,也应当从国有资产保护的角度出发,依据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乱世用重典,这个道理应当很容易懂。哪怕只是杀鸡儆猴,也是完全可取的,是能够得到舆论和公众的认可的。

  楼市调控之难,不是难在房价不降,而是难在政令不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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