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水费变奖金”恐非杞人忧天

2012年06月23日 07:05   来源:羊城晚报   穆亦

  广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将于11月21日起实施,实施细则草案已经制定。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广州实施阶梯水价之后,超出基本定额标准的加价水费该如何监管?该项收入会否成为供水企业的单位奖金福利?(6月21日《信息时报》)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表示,加价水费的使用肯定要专款专用,但如果全部纳入财政专户,恐怕会影响供水企业推行阶梯水价工作的积极性,初步意见是将其纳入企业专户,再由政府部门监督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供水、节水等相关工作。

  推行阶梯水价工作本来就是供水企业应该做的事,不需要额外奖励,更不能用超出基本定额标准的加价水费作为供水企业推行阶梯水价的补偿。否则根本无法体现国家实行阶梯水价收费制度、推动公众节水与环保意识提高的本意。

  应该说,将加价水费纳入企业专户,再由政府部门监督专款专用的想法是不错的。怕就怕,这和直接将部分加价水费用于供水企业的奖金福利没什么区别。道理很简单,阶梯水价实施前,供水企业本来也要投资于供水、节水项目,以后会不会视加价水费的数额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然后把节省下来的利润用于发奖金福利?虽然转了一个弯,可本质上不还是进了供水企业的口袋?或许有人说,推行阶梯水价需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也是要花费成本的,但这几年不是一直在售水收入中计提了“改表”费用吗,难道还要向加价后的水费伸手?

  人大代表的担心还源于现实生活的类似事例:现在一些地方房管部门都要求小区公共收益专款专用,看似小区公共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了,可事实上还是被物业公司以各种名义“私吞”。反正小区的物业管理总是有支出的,本来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费用现在就有一部分用小区公共收益冲抵了,结果等于直接把小区公共收益给了物业公司。

  这样的教训已经够多的了,没必要再次重复。实施阶梯水价后,不应该把加价水费轻易划归自来水企业。阶梯水价应该有奖有罚,才能真正调动市民的节水积极性,加价水费应该用于奖励那些为节水工作作出贡献的市民和节水卓有成效的家庭,这才能真正体现阶梯水价的意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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