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辽宁抚顺市月牙岛西跨河大桥发生不明原因坍塌。坍塌的大桥416.4米,原计划7月竣工通车。记者从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了解到,抚顺月牙岛东西两座跨河桥工程计划投资额达5800万元,东、西两座桥各为29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6月20日《辽沈晚报》)
投资巨大的跨河大桥未竣工就突然倒塌,自然令人愤怒。但笔者转念一想,心里不禁一阵窃喜:我们其实应该严重感谢“未竣工便坍塌的大桥”。
首先,大桥早坍塌比晚坍塌对社会危害性小。报道称,月牙岛西跨河大桥原计划于7月1日竣工通车。但是,看看第2和第3个桥墩之间整体塌落的桥板,想想通车之日的危险,我们在捏一把汗的同时,更多的是庆幸——假如通车后大桥再突然坍塌,届时将造成多少车毁人亡?人命关天,桥未竣工便坍塌,没有造成车毁人亡悲剧,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其次,像这样的“豆腐渣”工程,坍塌总比不坍塌好。这并非是啥奇谈怪论。试想,假如这样的“豆腐渣”大桥不赶紧坍塌,立在那里也是危桥。届时,如果维修则会劳民伤财,且恐怕也难根治桥身之“硬伤”;如果使用,大桥危机四伏,随时也会坍塌,谁敢在上行车?如果借助人力摧毁,恐怕没有人敢做出这样的决策。这座投资数千万的大桥,岂不成了烫手芋头,用不得,也弃不得?
第三,未竣工大桥坍塌,捅破了工程腐败那层纸。按理说,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建设一座投资几千万、长度为400多米长的大桥,应当算是“小工程”,涉及的施工设计、工艺与所需要的建筑材料,恐怕没有多少技术性障碍。但“小桥”为何就坍塌了呢?文章称,大桥倒塌原因“不明”,可是有啥“不明”的呢?要么是施工设计不合理,要么是施工工艺有瑕疵,抑或是偷工减料属于“腐败工程”、“豆腐渣工程”。无论如何,大桥倒塌,总是有原因的。
众所周知,时下工程领域腐败很多,比如,招投标环节的“暗箱操作”,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公司和人也能承揽工程;比如,工程层层转包,工程款被层层蚕食;比如,工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既然月牙岛西跨河大桥突然倒塌,其中想必也有腐败的影子在晃动。无疑,桥坍就是举报信,有关部门应该彻查。若桥不塌而成暗藏内伤的危桥,渎职者腐败分子或许能潜伏一辈子不败露。
不过,笔者在严重感谢“大桥未竣工便坍塌”的同时,也有些隐忧,很可能即使桥塌了、钱费了,相关责任人、腐败者仍然不会得到应有的处罚,腐败的钱不吐出来,官还照当。如果有关部门不主动深入地进行调查,这种担忧不是没有可能。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