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纵然是大势所趋,但还是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得细些,充分照顾各方面利益,才能制定出既提高效率又不失人心的好政策。
6月5日,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延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人社部提出延迟退休年龄的建议,有着深刻的社会和历史背景。一方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通过在职人员缴费,来为退休者发放养老金。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缴费人数没有增加,而领取养老金的阵容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较大。适当延迟退休年龄,能扩大缴费人群,延滞领取养老金人数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化解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为做实个人账户赢得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政策是上世纪70年代制定的,迄今已有约40年。国人平均寿命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使人的“年富力强”期有所延长,客观上为延迟退休年龄创造了条件。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可操作性越来越强:这既有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这一点,西方发达国家也有成例可循。美国没有硬性规定退休年龄,但一个人的退休年龄和他领取的养老金联系在一起。62岁之前退休领不到养老金,62岁退休只能领取一部分养老金。65岁以上退休,可以领取标准的养老金。如果推迟到70岁退休,领取的养老金会更高。正因为有退休年龄和养老金的上述关联,美国形成了不成文的退休年龄线:为了领取标准养老金,大部分人选择在65岁退休。不管是参考美国人的退休年龄,还是衡之以中国人的健康水平,把员工的退休年龄适当延迟都不值得大惊小怪。事实上,很多热爱工作的中国人,退休了仍然会寻求返聘的机会。很多身怀绝技的老技工,仍然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很多掌握了精尖技术的“超龄”科学家,仍然带领团队为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丝毫没有“老态”。所有这些,都可以成为实施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决策依据。
然而,这一政策之所以强调“弹性”,而不要求“一刀切”地执行,是因为它涉及到众多群体的切身利益,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有着密切关系。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供大于求,延迟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如果每年有上千万原定退休的员工留下来发光发热,很可能意味着同等数量的年轻人无法进入这些岗位。提经济、增岗位或许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但就业岗位总量不足是老问题了,这一局面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如果旧人盘桓不去,新人徘徊无门,恐将滋生新的社会问题。同样重要的是,对于部分体力劳动者而言,当体力不足以胜任劳动时,适时退休、安享晚年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对于这部分劳动者来说,在现行法定退体制度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是否延长劳动年限,就显得格外重要。
为了降低延迟退休年龄可能带来的社会震动,“弹性”和“自愿”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要稳妥,可以分地区、分行业、分人群,以不同标准逐步推行。在退休年龄上要灵活,结合工作年限、身体状况、工作性质、缴费状态、工种区分、培训经历、教育程度等因素来确定:退休年龄延迟多久,工资待遇水平多高,正式退休后享受何种优待。
还有就是,到退休年龄后是走是留,必须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把不想退而且有能力不退的人强行劝退,把到点而且失去了进取心的人强行留下,都不是上策。因而,延迟退休年龄纵然是大势所趋,但还是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得细些,充分照顾各方面利益,才能制定出既提高效率又不失人心的好政策。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