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半年一次,对职工公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决策制定执行情况,特别是社会关心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必须向职工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目前,对国企领导的监督,一种方式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但由于国企“一把手”和主要领导权力过大,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企业纪检部门等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几乎都是摆设。另一种是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监督。虽说,目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已经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职务消费行为予以严格限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收效似乎并不明显。这说明遏制国企领导腐败还需要另寻良方。而公开国企领导财产,让公众来监督,让阳光来消毒,不仅有助于国企高管廉洁从业,而且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经国企领导之手流失。
官员财产公开从20世纪80年代被人大代表提起到现在已经过去20多年了,无论是民众的启蒙还是学界的研究,甚至是公务员的心理准备,早已呈瓜熟蒂落之势,技术层面的完善并不是最艰难的环节。在一些人眼里,与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情况不同,国企高管钱是自己挣来的,又没花纳税人的钱,况且还为国家贡献税收,理应自己有支配权。但别忘了,国企高管掌握的是全民资产,13亿出资人有权进行监督。且很多国企领导不同于私企老板,享有一定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理应参照公务员管理模式。让各级官员包括国企高管在内的财产真正晒起来,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遁身,时不我待。因此,加大惩处力度,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向全社会公开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行为,由纳税人也即国企“主人”来监督“仆人”的消费行为,有效遏制腐败,已是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