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车赢宝马”:开发商别拿穷人寻开心

2012年06月02日 07:42   来源:红网   王学进

  此则新闻让人看了反胃:5月27日,成都市一楼盘(天来国际广场——西成都·城市中心)搞促销举行“摸宝马赢宝马”比赛,手摸宝马车时间最长者,可获得一辆价值27.8万元的宝马1系轿车的五年使用权。该活动吸引120多名参赛选手参加。经过87个小时的比赛,5月31日,选手宋长江在比赛中胜出,但他很难高兴起来,他说:以后就算500万摆在面前,也不会这样做了。(6月1日《大河报》)

  开发商够缺德的,竟然会想出如此损人的促销点子。从比赛过程和结果看,该楼盘赚足了眼球,取得了“圆满成功”,但就参赛者而言,则没有一个是赢家,都是铩羽而归。就拿宋长江来说,虽说成了最大的赢家,但也只不过获得了五年使用权,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则异乎寻常的沉重:不但脚肿得无法走路,需要姐姐背他离场,而且产生了一种被绑架的感觉,也即是说,身心都受到了伤害。

  参赛选手有所不知,你们成了开发商精心设计的一则促销广告中的道具,目的并不是考验和锻炼你们的耐力,而是摸准了你们的虚荣心理——没钱买宝马却梦想有朝一日能开上宝马,故设了这么一个局,让你们去钻。可悲的是,你们果然中招了。这能怪你们不识好歹,贪图虚荣吗?不能,实在是因为你们太穷,买不起宝马,就只能以命相搏了。

  这正是开发商的可恶之处,他们当然知道有钱人不会上这个当,只有那些穷小子才会配合他们的促销游戏,甘愿做道具,任人摆布。宋长江们太傻了,太小看开发商们的智商了。值此房价下跌,房地产市场低迷之际,开发商穷尽脑筋,也想不出什么促销高招,于是就打起了那些买不起房的穷人的主意,巧妙地玩了个商业噱头,就招徕了120多名参赛选手。此举不但吸引了大批市民前来看房,而且还有众多媒体为他们做起了免费广告,——单是6月1日这天,来自《大河报》的这则消息就上了各大门户网站的要闻栏目。

  上当了,大家都上当了,包括笔者自己,撰写此则时评难道不是以另一种形式在为该楼盘做广告吗?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要把话说完,开发商可以拿穷人寻开心,但工商部门则不能袖手旁观,因为“摸车赢宝马”这一促销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该条款在明确不得做广告的8种情形中,第四款专门强调,“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能做广告。

  让选手几天几夜站着摸宝马车,难道不是在损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吗?不仅如此,从宋长江最后倒地哭泣及抒发的感受中可知,参赛选手的人格尊严也受到了伤害。任由这样的促销广告维持三天三夜,当地工商部门居然不中途叫停,这不是失职又是什么?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工商部门不仅要反思工作中的失误,而且事后应该对开发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再不能组织类似的促销广告,再不能拿穷人寻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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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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