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王先生提着400捆五角钱去买车,王先生称零钱是卖雪糕攒下的,他在买车之前曾到附近银行换整钱,但工作人员嫌零钱太多不愿意办理。共有400捆零钞,每捆多数都是五角钱,麦卖车行安排了4个工作人员一起数,数了两遍,5个多小时才点清,一共两万元。(5月25日《乌鲁木齐晚报》)
以前每年适逢过年,就会有很多人去银行用整钱换零钱,为了打发家里小孩的压岁钱。然适逢年末,许多公司都在做年终结算,还在给员工发年终奖,银行资金周转量较大、业务办理也颇为繁忙,几乎无暇受理零钱兑换这种业务。或许说可以兑换,但是耗时较长,需要预先进行预约。
既然是钱,为何银行对于零钱兑换业务不予以受理呢?整钱叫钱,但零钱也叫钱,不能因为整钱数额较大,就以主观意识区分出整钱与零钱的高贵与低下。何况这个钱只要是靠自己的劳动换取的,那就是高尚的,那就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但是银行业最近频繁出现的拒绝办理零钱换整业务,让许多像王先生这种经常与零钱打交道的劳动者开始犯了愁。
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银行本是一个资金之间进行流转的中介机构,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和个人存入银行的金额在不断加大,银行逐渐腐化变质,成为一种盈利机构,通过借贷差额与货币手续来达到其盈利的目的。对于零钱兑换这种业务,既花费时间又浪费柜面资源,再加上申请拨运零钱手续繁杂,特别是像硬币这种运输分量较重的零钱,还会增加成本。所以,许多银行都对零钱兑换这种“亏本”业务避而远之,一般只办理对公业务或大客户的兑换需求,像超市、药店、饭店等需要大量零钞的场所。
兑换钱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条例》中第24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由此看来,兑换钱币是银行应尽的法律的义务,但许多银行竟然敢公然拒绝零钱兑换业务,却没见有关部门对此行为进行惩戒和行业内部的作风整顿。
当银行拒绝进行零钱兑换业务,又有谁来“接招”呢?
就笔者看来,零钱在各行各业中使用的颇为广泛,零钱与整钱之间的兑换也是在频繁进行之中,零钱兑换业务应当且必须成为一种固定的制度,而且必须有金融机构来对此业务进行无偿受理,以此实现货币流通的中介作用。货币兑换所或许能很好地接下零钱兑换这项业务,在每个县设立一个货币兑换所,办公人员不需要太多,但主要业务就是回收兑换残币、兑换小额货币、提供货币真伪检验等,兑换所直接与印钞厂对接,不需要通过银行进行周转。
货币是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能够顺畅无阻地进行流通,可以有效地避免很多因货币周转不灵而造成的经济问题。零钱兑换业务,也是货币流通的一种,必须有相关机构“接招”,担负起责任来,才不会“因小失大”。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