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公开2007年《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效以来,每年供应县及县级以上城市的水厂多少家?这些水厂中,每年有多少家出厂的自来水不符合现行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在这些不符合标准的水厂中,有机物污染超标有多少家,重金属超标有多少家?”(5月18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写在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最显眼位置的三项要求。提这三项要求的,是南京志仁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名叫封顶。5月9日封顶在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郑重地签下他的名字,然后以特快专递,寄给了住建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这当然是公民封顶的权利,也是国家所有公民的权利。封顶无疑已经处于等待住建部回复的心理状态,笔者也在等待之中,恐怕很多网友、读者,以及关心这个话题者,都在等待之中。其实人们等待的,更是自来水水质普查的全部数据,是各自所在城市的自来水水质状况,及与2006年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差距。
笔者认为,住建部原来不必让封顶等待的,也不应让大众等待的。既然住建部水质中心依据2007年生效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于2009年对全国4000多家县级以上城市自来水厂进行了普查,就应该及时公布普查的结果。住建部凭什么一直不对公众公布这次调查的自来水水质数据呢?这难道是国家机密吗?自来水水质数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所要求保密的范围吗?肯定不是。反之,住建部很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嫌疑。条例精神中,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自来水水质的普查数据,大概不会属于“例外”范畴吧。
自来水水质,直接且密切关系着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同空气质量状况、食品安全状况、自然灾害状况一样,应当及时安民告示,公布于众。也许住建部认为,很不理想的自来水水质数据公开后,会引起民间议论纷纷,强烈反响,甚至引起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其实老百姓是相当理性的,PM2.5标准下的空气质量严峻状况公开后,并没有导致民间骚动,人们只是表达愿望,期盼政府给力改善空气质量。有关PM2.5标准的空气质量数据,也经历了保密、牵强保密、犹抱琵琶、公开的过程。住建部完全应该大大方方,主动公开当年及历年自来水水质数据普查、抽查、调查结果。
而且,由于住建部的不当保密,导致“全国普查自来水合格率仅50%”的消息,引发公众担忧,也差点被认为是网络谣言。住建部回应,据2011年最新抽样检测,我国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看似是对此消息的辟谣。可是大众不是傻瓜,2011年的水质,不代表2009年及以前的水质。住建部终于披露了2008年、2009年的水质普查: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可见看上去很像网络谣言的,其实不是谣言。如果政府认真履行信息公开条例,也会省去诸多看似谣言的谣言以及真正的谣言。遗憾的是,事到如今,住建部依然羞羞答答没能主动公开全部信息,导致律师申请事宜。
可以设想,如果住建部及时完全公开自来水水质数据的普查结果,事关自身健康和切身利益的老百姓,一定会促进当地政府致力于提高自来水水质,就会加快自来水水质的达标速度。日前,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到2015年我国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要真正实现这个规划,仅仅靠上级的指令还不够,也难以排除弄虚作假,所以还需要老百姓的监督、促进,甚至鞭笞。这就需要向老百姓及时公开推进这项规划的信息数据。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