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公信力弱势才是最大隐患

2012年05月19日 08:14   来源:红网   李定

  不断凸显的政府公信力弱势越来越成为当今中国最大的社会隐患。

  大多数人的视线越来越多地被各种新奇个案所吸引,越来越难以注意到纷繁新闻背后潜藏的社会隐忧。

  作为一个国家的头脑,政府制定着国家的政策,指导着人民的行动。那么,与之相配的就应该是民众的绝对多数信服,政府的公信力深入人心,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如此,政策才能得到拥护与有效实施,社会稳定才能得到保障,社会发展也才能更有效率地实现。强大的公信力是一个成功政府必备的基本素质。

  但是处于改革期的中国,我们越来越难以从不断的新闻案例以及民众的反应中找到相关的证据。

  接连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检点的官员生活,井喷式爆发的腐败案件,过分虚假的社会调查,失败的危机公关,面对质疑时的讳莫如深,一些官员高高在上的特权意识,弱势群体受到侵害时的诉告无门,等等,众多的社会群体症候减损着政府的固有公信力。由此产生的危害是政府难以取信于民,突出表现在培养起了民众惯性质疑甚至是惯性批评的心态。

  每一个人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人,关心着这个国家的运转,对政府出台的新政保持审慎的态度,这是国家之幸。但是当一种应该是审慎的态度发展成为惯性质疑,惯性批评的时候,就不能再简单以“人们关心这个国家的运转”作注解了。但是经常有政府发言人面对社会批评却往往以“感谢民众的关心”的术语敷衍一切,再以“鼓励云云”轻描带过,没有意识到其中隐晦的本质区别——前者是民众以国家主人的心态主动地关心这个国家,而后者则是在政府公信力低迷时期民众下意识地自我保护。政府的公信力弱势降低了民众的安全感,由此带来的社会隐患社会成本是不容忽视的。

  重塑政府公信力是摆在中国社会面前比单纯的GDP增长更为重要的课题。令行禁止民众拥护才是国家得以高效率发展的基础,建立在少数人获利基础上的经济增长对于社会幸福感的培养毫无裨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方针应该在日益暴露的社会问题面前放缓脚步了。

  拥有强大的公信力才是一个成功政府的前提,而一个成功的政府首先该是一个自信而绝非自负的政府。一个善于听取民意搜集民间信息的政府绝不会因此被斥为无能,而一个独断专横独自拿定一切主意的政府也绝不会因此受到人们的褒奖。

  个案绝不会引起关心这个国家的人的真正担忧。暴力、色情、腐败、法律的空缺、监督的错位、执行者的失职等等,这是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会面临而且无法逃避的问题。一个自信的政府表现在敢于面对,敢于解决,勇于反思,勇于自省,能够谦逊恰好证明了内心的力量;而一个自负的政府恰好相反,总是力图遮遮掩掩甚至以强权手段蛮横清除,但其实是掩耳盗铃,于事无补,强大的背后隐藏着畏惧的内心。前者将赢得尊重,后者却将失去信任。中国社会的总体现象是,越小的地方政府越是表现得蛮横霸道,处理“丑闻”缺乏理性,轻则小瞒小骗,重则以“国家机密”压人,以为塞住悠悠众人之口就能解决问题,外强而中干。抛除自负培养自信才能重拾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雅洁)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妞嬪海鐭嗗〒姘e亾妤犵偛顦甸弫宥夊礋椤掍焦顔囬梻浣告贡閸庛倝宕甸敃鈧埥澶愬閻樼數娼夐梻浣稿閸嬪棝宕抽妷銉庢盯宕ㄧ€涙ǚ鎷洪梺鍛婂姇瀵爼骞嗛崼銉︾厵闁告劕寮堕幑锝囩磼椤旇偐澧︾€规洖宕埥澶娾枎韫囧海绱﹀┑锛勫亼閸婃牠鎮ч鐘茬筏濞寸姴顑呴崙鐘绘煏閸繃宸濈痪鎯с偢閺岀喖骞忕仦鐣屽帿闁诲孩鐔幏锟�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