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广东电网,今年涨价弥补了成本亏损,如果下一年成本继续上升,是不是还要涨?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从内部节约成本?16日下午,在广东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一名广州的消费者代表当场向广东电网提出上述质疑,对面的广东电网代表面露难堪。听证会共有29名听证会代表出席,现场“硝烟滚滚”,不少代表炮轰电网公司“一边享受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一边以电价太低为名要求涨价”(5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价格听证也即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指制定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收费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请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程序制度,是实现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由消费者直接参与定价的重要形式。听证会的生命力在于其公信力。遗憾的是,由于当下各地名目繁多的听证会大抵殊途同归“逢听必涨”,“职业听证代表”等怪胎笑话屡屡曝光,公众对听证会的公信力和期望值庶几损毁殆尽。
堪称奇闻级闹剧的是,同一个人先后数十次以不同身份出现于各种听证会现场,且从不投反对票专当“好好先生”,被网友嘲弄为“听证帝”。一些地方如是“听证帝”甚至不止一个,有的剧然不过是冲着几百元劳务费而趋之若鹜乐此不疲操此营生。“听证帝”与少数地方出现过的“听证专业户”,异名同质贻害一样。要命的是,目下听证会“听证帝”、“听证专业户”方兴未艾渐成潜规则,与“逢听必涨”互相催化恶性循环:听证会越没有“硝烟滚滚”就越是“逢听必涨”,越是“逢听必涨”就越少公众报名参加;越少公众参加就越鼓励“听证帝”、“听证专业户”成为常客;“听证帝”、“听证专业户”越成气候,听证会就越难期激烈交锋的“硝烟滚滚”。
应当说,广东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硝烟滚滚”,乃是发韧于部分代表的良知发现和公共担当,并非制度催化使然。换言之,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当下生态下,要让听证会拨乱反正回归本原,光指望听证代表的良知觉醒和道义回归是靠不住的,归根结蒂还需要仰仗制度的催化呵护。
事实上,现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是存在先天缺陷和漏洞的。其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有三种,分别为公民自愿报名或随机选取,有关部门(组织)推荐和价格主管部门聘请。而据规定,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的听证人员占比为2/5,不足听证人员半数。通过推荐聘请产生的所谓听证人员,显然心照不宣地倾向于投赞成票,加之自愿报名的听证人中不乏好投赞成票者,更有“阴沟里的鹅子,顾嘴不顾身”的“听证帝”、“听证专业户”入会搅局。在如此制度架构下,听证会上赞成压倒反对的“逢听必涨”并成为“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必然结局。
我注意到,早先广州市就在全国率先尝试改变听证人员遴选方式,增加消费者代表比例,规定从公开报名人群中遴选听证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我不知道本次听证会是否适用这一方式,但可以肯定的是,听证会的“硝烟滚滚”应当与之不无关联。
当然,要保证价格听证会“硝烟滚滚”成为常态,还须坚决防止有人心术不正为劳务费而来,规定参加听证会一律无酬劳。再者,在听证程序设置上,不能让价格听证变成一道涨价单项选择题,听证结果理应是一道可能涨价可能不涨价可能降价的多项选择题。简言之,应真正赋予听证代表反对涨价及要求降价的权利和机会。尤其是,设定召开听证会必须以具公信力的第三方独立作出成本监审为必备前置条件,未经成本监审或拒绝公布成本收益账目者,应当一票否决其涨价申请。
总之,只有在制度上确保价格听证会的程度正义,才能催化听证会“硝烟滚滚”成为常态,进而才有可能防止价格听证会异化为“逢听必涨”怪胎,真正达到规范政府价格决策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科学性透明度,推进价格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的本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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