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1-4月份我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为保证在流通环节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商务部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争取未来在全国逐步推开。(5月15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食品安全持续发生时期,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立,毫无疑问是一剂安抚民心的良药。它的提出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积极处理态度,有心治理是值得称赞的,但有心的同时更应该重视行动。因此,流通追溯体系的建立固然重要,加强各级各部门监管力量才是根本。
在这个物欲泛滥的社会,食品也成为黑心商家的敛财之道。从黑豆芽毒生姜,到牛肉膏月经蛋,从毒奶粉到皮酸奶,中国食品市场可谓怪象百态。生活在各种毒素包围的圈子里,有人用“元素周期表”来调侃中国人的胃,然而人们自我解嘲的背后是对无良商家的愤怒,更是对国家监管体系的失望。
其实,食品安全在我国并不缺少法律依据,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只是法律虽在,真正遵守的人却少。商业部“希望通过建立覆盖屠宰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等所有流通环节的追溯子系统,实现肉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落实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想法看似行之有效,但有效的前提依然在“落实”二字,如若不然,流通追溯系统依然会变成一个有名无实的专业名词。
这里的落实不仅在于落实建立相关追溯系统,更重要的是落实市场监管体系。笔者认为,监管体系的落实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对食品市场检验检测能力的基本监管;其次,是对检测各个子系统的分层监管;最后是对整个流通体系的总体监管。而且,各个监管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只有从点到面,互不重叠的监管模式,才能杜绝营私舞弊、官官相护的恶习,也只有刚正不阿的执法精神,才是完善这一体系的坚实后盾,才能当好食品流通的把关人。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再出现问题,不仅让百姓的生存之天崩塌,也让社会的信誉之天沦陷。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理应为百姓谋求一片安全天地,流通追溯体系的建立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这希望的支撑点离不开严密的监管体系,也离不开执法者的脚踏实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