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失独家庭”真的孤独

2012年05月13日 08:39   来源:武汉晚报   于文军
     5月9日《广州日报》报道,参照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难以补救。

    这则报道所反映的事实及其数据,让人痛心和忧思。

    常言道:“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是人生三大不幸。老年丧子的悲痛是年轻人、中年人难以理解或体会到的。对失独家庭来讲,生活失去了意义;他们害怕孤独,害怕刺激,害怕将来无人送终,没有尊严地死去……我们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失独家庭日益增多将可能引发一系列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失独家庭的出现是个新问题,对社会管理尤其民政部门的工作创新提出了挑战和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当拓宽思路,多管齐下。基层社区管理部门应摸清辖区内失独家庭的底数,为上级管理部门的顶层制度设计提供实际数据,以便“对症施治”。失独家庭成员担心晚年保障问题,期望“抱团取暖”、有人陪护、有人关怀。为此,地方政府可以牵头,多渠道融资组建失独家庭养老院。在那里,失独家庭成员心思相通,同病相怜,还可以相互慰藉,相互照顾。

    同时,失独家庭成员渴望心灵的抚慰,我们应向他们提供充裕的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咨询,帮其摆脱心理阴影,排解其心理障碍。鉴于这些人无法再生育、孤独寂寞的现实,不妨考虑让他们领养孤儿。要积极组织社团活动,转移失独家庭成员的注意力,努力让其融入社会的快乐氛围。有的人年老体弱,生活自理能力渐弱,同样需要民间公益团体和志愿者主动上门排忧解难。当初,失独家庭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现在,这些父母退下了工作岗位了又失去了子女,地方政府可否考虑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贴并将之制度化?

    众所周知,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红利正在失去,年轻人的工作压力与生活压力极大。目前,国内的家庭模式基本上是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这种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较脆弱。从这个意义上适当考虑调整人口生育政策,也算“以人为本”吧。

    (作者为大连媒体人)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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