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水质信息应该强制披露

2012年05月12日 07:38   来源:西安晚报   张海英
    5月10日,住建部就“全国普查自来水合格率仅50%”的消息作出回应,称根据普查,2009年,全国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而据2011年最新抽样检测,中国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住建部称,中国城镇供水总体安全,近年来水质不断提高。(5月11日《新京报》)

    此前媒体报道称,2009年全国自来水普查合格率仅五成。从住建部如今的回应来看,媒体报道不假。不仅住建部承认2009年水质的勇气值得肯定,而且水质达标率从58.2%提高到2011年的83%,这种努力也值得肯定。这说明,尽管受环境污染威胁的各种因素始终存在,但人为改善水质取得了显著成果。

    不过,公众仍然追问几个问题:其一,2009年水质达标率为58.2%为何不及时公布?是担心舆论批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按理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实施后,自来水作为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公共品,水质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如果不是媒体报道“50%”引发广泛热议,今天还会主动披露“58.2%”吗?

    其二,水是人人都离不开的生命之源,按理说应该达标率为100%,但2011年水质达标率仍然为83%,那么,还有哪些地方水质未达标?何时才能完全达标?而且,2006年重新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水质指标“总体上与发达国家接轨”,究竟是与欧盟等发达国家部分接轨还是完全接轨?

    其三,目前公布的2009年和2011年水质达标率,笔者注意到是自来水出厂水质。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出厂水质不等于使用或饮用的水质,因为自来水从水厂输送到居民家中要经过很多管网,水质被破坏的概率很大,那么,是否对居民家中的自来水水质进行过普查或抽查?如果抽查过,结果又如何?

    其四,很多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居民目前饮用的是地下水,而据最新发布的《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目前全国城市地下水较差、极差级水比例已经过半。那么,农村地区地下水水质又如何呢?饮用地下水的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又如何保证?据笔者所知,不少城市自来水一旦断供,多用地下水来救急。

    这几年公众听得最多的是自来水涨价再涨价,但涨价时从来不见公开水质。让公众为某些不达标的自来水涨价埋单,着实令人愤怒。显然,自来水价格调整不能只看有关方面公布的成本,还应该看水质情况,不妨“以质论价”。

    公开自来水水质信息,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如果企业不愿意公布自检结果,监管部门理应强制企业公开。而且,监管部门的抽查、普查结果应该主动公开,若不主动公开,应以制度来强制定期公开。另外,为了验证企业、官方公布的结果是可信的,还应该有第三方抽查和监督。

    很多人大概听过这样一个说法:强制信息披露,是指由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所明确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信息的一种基本信息披露制度。无疑,包括水、气、油等在内的公共品,质量信息也应该纳入强制信息披露范畴。因为不仅水质还未完全达标,而且经常引发汽车集体熄火的成品油质量也让人忧虑和怀疑。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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