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民杨女士反映,她们一家到饭店吃饭,正吃得尽兴,突然在菜里发现了一条蛆虫,闻讯赶来的值班经理不先急于处理问题,而是“处理”起了虫子——从菜里捞出蛆虫,一仰脖,吃了!(4月29日《北京晨报》)
吃饭吃出了蛆虫,本来就够恶心的,没想到,后面还有更恶心的“吃虫”表演。不用说了,这是在毁灭证据——谁说菜里有蛆虫啊?干净得很嘛!什么,我吃了?就不承认,反正你们又不能划开我的肚皮看看。
典型的无赖作风啊!其实,杨女士一家的遭遇并不是“前无古人”,记得以前就有媒体报道,说食客在饭店里吃出苍蝇,叫来负责人,想讨个说法,只见来人用筷子夹起苍蝇端量一番后,一下子送进了嘴里,然后嘴一抿,不慌不忙地说“这是一粒芝麻”。
店家吃苍蝇也好,吃蛆虫也罢,自己觉得高明,旁观者看着恶心。如此行事,当心聪明反被聪明误。现如今饭店酒楼四处林立,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必须在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齐下功夫。顾客的饭菜中出现了异物,店家一不做,二不休,先灭证据于肚皮,做如此恶心之事,明着玩阴招,不是明摆着告诉消费者:此处饭菜质量差,服务更差,今后还是绕道走吧。像这样做生意只会越做越窄,早晚“关门大吉”。
何不换个思路?消费者在饭菜里吃出了异物,说明饭菜质量出现了问题,此时,店家要做的是诚恳向消费者道歉,该免单免单,该赔偿赔偿,先用真诚的服务去弥补饭菜质量的不足,事后关起门来,再从源头检查异物是怎么跑上了餐桌的,想办法杜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这才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对自己的信誉负责,这样的店家才会赢得回头客,把生意做好做大。
现在正逢“五一”小长假,不少人肯定又要呼朋唤友聚到饭店,大快朵颐了。现在看了杨女士一家的遭遇,大家在吃喝之际,可要留点心眼了,一旦吃出了异物,不是都带着手机吗,先拍个照,以防个别“聪明”的店家,再把“证据”吞到肚子里,死活不认账。
当然,店家敢于吃蛆虫恶心消费者,也说明了他们还是心存侥幸——证据没了,能奈我何?卫生监督部门必须打消他们这种侥幸。一旦接到消费者此类投诉,必须认真对待,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证据”被吃了,还有房子呢,还有人呢,后厨卫生状况达标吗?饭店工作人员有无正规的上岗手续?这些都是一只蛆虫暴露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