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山路上一位年过九旬的张老先生过世后,他的家人发现,老人生前在两家保健品公司推销下,买了十余万元的保健品,过世后还留有91771元的保健品寄存单。张老先生的儿媳称,这些保健品老人要再吃十多年才能吃完。老人的家人向保健品公司讨回62000余元。(4月26日《扬子晚报》)
本山大叔在小品《不差钱》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人最悲哀的一件事,是钱没花完,人却没了”。如今,这句台词在南京出现了现实版,而且比本山大叔的台词更“经典”——一位九旬老人,人去世了,保健品却没有吃完,甚至还够老人吃10年。可见,保健品并不能让老人多活10年。因而,9万元保健品成“遗产”,让老人的子女难以接受,更不愿去继承。
问题是,尽管老人的子女将这份特殊的“遗产”退还给了保健品公司,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但却掩盖不了保健品公司忽悠老人的事实。不可否认,商家受利益驱使,恣意夸大保健品延年益寿的功效,向老人过度推销保健品,掏空老人的口袋,并没有违规,更没有违法,但是却违反了诚信经营的原则,丧失了道德和良知。可以肯定,被保健品公司忽悠过的绝非仅有这位九旬老人。因此,人去世了,保健品却没有吃完,也并非是一个老人的悲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将逐渐步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将成为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为此,国家和地方均制定了系列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倡导社会和民众尊敬、关爱老年人。然而,令人不堪的是,偏有一些无德商家和不良分子,非但不善待老年人,反而变着花样去忽悠老年人。应该说,向老人过度推销保健品还在其次,有的还采用欺骗等不法手段坑害老年人,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譬如,社会上曾有许多不法分子,用假“仙药”忽悠老年人,以此诈取钱财,其卑劣行为,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商品社会,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甚至是不择手段,已成为社会一大通病。而欺骗老年人,则是一些不法之徒惯用的伎俩。他们利用老年人思维缓慢、容易上当受骗的弱点,频频将罪恶之手伸向老年人。因此,“欺老”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制定铁律严厉打击“欺老”行为。然而,保护老年人权益,仅仅凭靠制度和法律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树立全民敬老意识,倡导人们恪守社会公德,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敬重所有的老年人。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