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女商人选上副县长的怪像从何而来?

2012年04月26日 08:01   来源:中国网   冯创志

  山西文水县传出怪像,在酝酿女商人王辉进入文水县副县长时,各乡镇书记接到了“指令”,如果王辉落选,就要就地免职。同样是这位王辉,在2010年4月8日在文水县政协七届四次全会上,讨论王辉进入县政协副主席时,曾传出了“如果王辉选不上,县委书记就别当”的声音(4月23日 南海网)。

  用县镇委书记职务担保女商人成功当选副县长,这在中国地方选举史上恐怕是罕见。那么,王辉是德才兼备的人选吗?否!媒体云,从1992年开始在京晋两地经商至2007年进入政界的15年间,王辉在民政局从来不上班,却一直领着工资吃着空饷,这也成为了王辉在文水县被议论的一个焦点所在。

  诚然,对王辉出任副县长一事,已惊动了文水县的顶头上司吕梁市委。据悉,吕梁市委政府近日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结论如何另当别论。但文水当地镇用县镇书记的职务来担保王辉成功当选,否则就“一票否决”,如此手段实属令人思考。

  应该说,不管基层换届也罢,还是领导职务差额选举也好,很难确保某个候选人一定能当选。有时候,由于差额中的候选人有比较,公众或代表对候选人的评价恐怕有出入,这是正常的。但候选人能否当选,既要看候选人的德才是否显著,还要看代表对候选人的认识程度。当着代表们对某个候选人德才不甚了解或者另有看法时,强迫代表一定要选某人,这就违背了民主选举的原则,违背了公众的意愿。上面看中了的人,必须上任,“保持一致”成了选举的前提,选举结果必须体现“保持一致”。这种选举与其说是民主选举,不若说是官主选举。而在某些基层,这样的民主选举已时见出现。比如,提出对候选人要保证百分之百的满票,不满票就是对候选人的不信任啦;比如,某地在选举中提出要与领导的意图保持高度一致啦等等。当着确保候选人百分百当选,便通过差额动员及做思想工作,甚至不惜违反选举原则。可见,“王辉怪像”不是孤立的现象,说到底是折射某些基层在民主选举民主政治问题上仍然存在着糊涂认识。

  民主选举要尊重代表,维护代表的选举权利,确保候选人成功当选,首先要在听取民意方面下苦功,一个官员能否成功当选,公众心中有着杆秆的。这个候选人政绩如何,能力如何,品行如何,当地人们是有所了解的。唯有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公道正派选择官员,才有可能选准候选人。而今,一些领导凭个人感觉个人好恶去选择候选人,去通过权威强迫代表或影响公众,这种作法可能会得逞一时,但不会长久。君不见,一些通过表面选举选上的官员不是接二连三出事吗?这样的教训已不少,给公众造成相当大的影响,需要人们好好反思。王辉的违规提拔,对组织工作者是个教训,对其他人何尝不是个教训?任何对违规行为的纵容,都可能导致严重腐败,遏制腐败,必须从自身做起。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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