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地方政府夸大或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八部委共同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合统计监察制度已在试行之中。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地方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统计汇总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开工情况、资金使用、土地供应相关的全部数据。(见4月15日《中国经营报》)
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2011年要新建1000万套保障房,并要求11月底必须全部开工。为督促各地能够按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国务院在去年初与各地签订军令状,对于完不成任务的主要领导将实施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
国家认定的保障房范围仅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此前有媒体披露,一些地方在上报数据时将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回迁房及限价商品房也都列入了保障房建设中。如果统计口径不一致,那么保障房建设就可能沦为数字游戏。比如,将城中村改造工程列入保障房建设中,数据虽然好看不少,但却混淆了各自的保障对象。
现在,一些地方依赖卖地财政,在18亿亩耕地红线之下,可以出卖的土地本就稀缺,再为保障房划拨建设用地,自然感觉更加困难。面对各地“亮丽”的开工成绩单,人们担心一些地方可能会在保障房数字上做手脚。
这种担心不是空穴来风。此前,有些地方为了强调当地房地产的调控效果,将保障房和商品房价格混在一起统计,玩平均数的游戏,制造房价下降的幻觉。或许公众见多了“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先例,因此,防范各地为完成保障房建设指标而“凑数”就十分必要。
保障房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事关民生改善,因此,公开已经开工的保障房的位置、套型、套数,是刚刚完成土地征用还是已经开工奠基,土地和资金如何筹集,地方政府投入多少,社会资金投入多少等数据,就显得非常必要。只有这些信息都公布出来,才能方便公众监督,也才能回应社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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