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过了头”只因权力不受约束

2012年04月17日 06:54   来源:红网   徐炳涛
    近日有群众反映,甘肃兰州征地中的一件“荒唐事”:一片“城区里最后的菜地”被强行推掉。更荒唐的是,当新华社记者前往调查时,当地有关负责人却称:“推错了,推过了头。”“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按法律一条一条来,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4月16日《北京晨报》)
    
    土地是农民的饭碗,十几亩寄托着农民一季希望的菜地被粗暴地夷为平地,当地负责人居然轻描淡写地说“推错了”。好吧,既然错了,就该有错了的态度,但“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式的无所谓却让人心凉,这种满不在乎的嘴脸是对百姓感情的严重伤害。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政府部门的工作千头万绪,疏忽在所难免,总有办错事的时候。犯了错误该怎么办,并不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古人早有至理名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能够及时纠正错误,诚心改过,努力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老百姓依然会拍手叫好。但改正错误的前提是正视错误,即总结犯错原因、认识自身不足、看到危害程度、真正心怀愧疚,这是最起码的,也是最根本的,如果做不到,谈何改正错误。
    
    从当地负责人的表态来看,离正视错误还差老大一截,而其辩解也纯属强词夺理,不值一哂。试问,大学生写错字是政府部门纵容自身犯错、为错误开脱的理由吗?无理强辩演绎了霸气外露,满不在乎背后是漠视民权。正如村民所言:“哪能说错推就错推了,这完全是无视我们的权利。”事实也证明当地在弥补过错上并不积极,尽管他们承诺“积极联系施工方给予村民赔偿”,但一周多过去后,协调仍在进行,赔偿遥遥无期,村民无可奈何。
    
    改错不积极,只因罚则有问题。借用一下当地负责人的“写错字”比喻。写错字是一件寻常的事,但对以写字为任务或工作的人来说,是要受惩罚的。学生考试时写错字要扣分,报刊杂志的编辑记者写错字要扣钱——有错必罚是保持这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支撑法则之一。然而,一些政府部门负责人犯错以后却能全身而退毫发不伤,即便惩罚,往往也是罚酒三杯或者温柔一刀,伤疤都没有,更不用说痛感了。显而易见,绵软的问责机制无形中助长了犯错官员的底气——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大不了。试想,如果“推错地”需要当地负责人辞职以谢天下,他早就霜打的茄子似的了,断不会如此盛气凌人。
    
    就在本月9日,韩国国家警察厅厅长赵显五在首尔宣布,因警方失职导致一名女子被奸杀而引咎辞职。此事随后引发警界大整顿。尽管这种“警员失职,厅长下台”的问责机制不符我国国情,但它能给我们带来些有益启发:对官员要求严厉一点总有些好处的,至少不会让他们在犯错时一幅悠悠然无所谓的态度。

(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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