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的“馅”和“皮”都应重视

2012年04月16日 10:3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毕晓哲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调查称,在新昌县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厂家圈内,大量的白袋子明胶通过地下链条暗中销售和使用,已是公开的秘密。这种白袋子明胶,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作食品药品原料的工业明胶,此种明胶易出现重金属铬超标。(4月15日央视)

    一些胶囊厂家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并不出人意料,这是监管盲区下必然出现的现象。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着力点和打击的重点,主要是药品成分是否掺杂使假,以及药品成分的有效性,有些地方部门甚至将重点工作转移到了“降药价”和医疗改革的宏观工程上。在这样的背景下,原本应该同样重视的药品“包装”(包括内包装)质量问题,被明显忽略了。

    在药品监管方面,相关部门缺乏监管药品胶囊(内包装)的完整体系。2010版《中国药典》明确规定,药用胶囊以及使用的明胶原料,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2mg/kg。一方面,上述“标准”略显滞后,到2010年才明确一个宽泛的标准,不知有多少吨工业明胶早已通过“胶囊”吃进了人们的肚子;另一方面,即使有了“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衡量、检测和制约机制,药厂随意性极大,检测与否完全个人说了算,监管部门对于工业明胶进入药用胶囊之后监管把关重金属铬的机制远未形成。这正是一些地方工业明胶企业、药用胶囊生产厂家、药厂,可以“联合”使用有毒有害胶囊,且近乎于潜规则的根本原因。

    任何一项产品或药品,安全防范和质量保证如何,必然会影响整个体系的安全和保证。食品药品监管者只将眼光盯着“包子馅”,“包子皮”出了问题同样了不得。如果只抓药品的“核心”和内部成分安全,却忽视了外部的“皮”的质量,依旧会留下安全隐患。

    工业明胶堂而皇之进入药用领域,凸现监管的滞后。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秉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完善相关标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最起码是循着媒体曝光的情况,查处违规违法企业,并依法给予严厉制裁,让黑心企业付出沉痛代价。惟有如此,才能让无良企业长记性,才能让百姓吃上放心药。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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