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首都高校经管学院辩论赛规则

2012年04月12日 15: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青年经济论坛

 

 

 

 

    (一)时间提示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 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其它时间超过 30秒的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尚剩 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短促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终止钟声响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二)陈词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

    (三)开篇立论开篇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四)攻辩

    1、攻辩由正方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第一轮攻辩阶段,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时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发问)。

    (五)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方四辩先发言,双方交替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六)结辩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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