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获批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一个极强的暖春信号,将倒逼民间借贷立法,填补借贷法律空白,给民间资本“合理名分”,满足中国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这将对温州乃至全国民间资本的阳光化、规范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有利于民间资本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最终成为持续创新的一股力量。
自去年以来,以温州经济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尤其中小企业遭遇越来越多的生存挑战,其中极端化地体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板受困资金链断裂,被“高利贷”压得奄奄一息,不断传来“跑路”与“自杀”的噩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导致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的因素有很多,如劳动红利消失、原材料成本上涨、国际市场萎缩等等,其中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融资困难。由于“先天不足”,缺少抵押的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官方银行的融资支持。民间借贷固然向中小企业伸出“橄榄枝”,可是这支橄榄枝接起来也有些烫手。
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进入民间金融,仍然徘徊在金融宏观调控之外。不规范的运作机制以及内在高风险的无限释放性,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由于民间借贷没有正式的“身份”,得不到法律保护,使得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较高。高利率运作模式提高了借款企业的资金成本,使企业原本就紧张的资金链变得更加脆弱,有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危及企业生存。
2012年,对于温州中小企业,更是一个相当困难的年份,2011年的跑路潮严重削弱了企业的信用基础,银行对中小企业更加退避三尺。虽然政府“苦口婆心”地强调希望银行能够同舟同济,但银行已变得相当谨慎,很难大度扮演雪中送炭的角色。
毕竟银行很难取代民间融资的地位。而且,金融资本完全掌握在国家手里,会带来大量的道德与法律风险,大量的金融创新被阻碍,金融创新所需的制度变革也会停滞,而且权贵资本主义会更为泛滥,更为不合理的资源配置产生。
因而,民间借贷亟需合法化,这既有利于民间借贷合理健康的发展,也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更为公平合理的融资平台,打破当前银行独大的金融僵局。政府应鼓励民间信贷走出灰色地带,给予更多的合法性空间,让民间金融在阳光下运行。
2012年2月28日,经过各方奔走和努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终于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在温州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这是国家实施金融改革的喜人信号。
国务院针对温州市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置了12项任务,包括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等……每一项任务都对温州金融改革至关重要,有助于民间借贷的破冰。如今,温州已开始筹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对小额贷款公司门槛的适度降低(民间资本完全可以脱离银行业金融机构而独自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且,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完全独立转制为村镇银行),则会使未来3年温州将新增120家小额贷款机构;重新启动曾被叫停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也给民间资本拓展了新的投资领域……
温州市获批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一个极强的暖春信号,将倒逼民间借贷立法,填补借贷法律空白,给民间资本“合理名分”,满足中国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这将对温州乃至全国民间资本的阳光化、规范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有利于民间资本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最终成为持续创新的一股力量。金融创新将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提供一条全新的途径,帮助微小企业杀出一条血路。同时,还能够引导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庞大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将投机行为变成投资行为,将“炒作经济”变为“务实经济。”
一直以来,温州都是民营经济的风向标,其中成千上万民营企业的颠沛沉浮反映着中国民营经济的喜怒悲欢。今天,温州作为“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再次成为民营经济尤其中小企业成功突破发展瓶颈的风向标。不过,改革并非朝夕之功。在未来3-5个月内,将会有一些改变性的法律与政策在温州实施,甚至有可能会给温州带来阵痛,希望中小企业能顺利挺过这项考验,以金融改革为契机成功实现涅槃。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