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造假,“狠话”不如“严打”

2012年04月11日 08:2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晏扬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表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最大。统计人员参与数据造假,或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都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严肃处理。(4月10日《京华时报》)

    对统计造假要“零容忍”,对造假者要严肃处理,这样的话好像说了不少。但还很少听说哪个地方领导因统计造假而丢官?甚至连统计人员被处理的都少之又少。众所周知,统计造假,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某些地方领导的授意,因为造假对统计人员和统计部门并没有“好处”。他们虽是责任人,却并非始作俑者。当所谓“严肃处理”不涉及造假的始作俑者,统计造假就难以肃清。随之而来的是,地方GDP数据之和长期高于全国数据,平均工资等数据与民众的感受有很大出入。

    很多人认为,统计造假的根源在于“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所以还应改革干部考核方式,淡化GDP考核。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经不起推敲——“幸福指数”之类的数据就不会造假么?哪怕是用“民意”来考核官员,仍然有办法造假,或者说,只要有考核,一些人就难免有造假的冲动。有冲动不要紧,要紧的是阻止冲动变成行动,这就需要对造假者严惩不贷,尤其要追究授意造假者的责任,以达惩前毖后之效。

    事实证明,缺少严厉的惩戒措施,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消解。为遏制统计造假,国家统计局今年开始在全国启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然而,山西河津市统计局在联网直报2011年数据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数据资料,要求企业按此数据上网报送。重庆市永川区出台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办法则明确要求,企业在报送统计数据之前,必须先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对山西河津市明目张胆的统计造假行为,相关通报中仅仅归责于“个别工作人员”,与“严肃处理”和“零容忍”显然有一定差距。

    将统计造假视作“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无疑是恰如其分的。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不仅蚕食公信力,而且会对国家政策和地方决策造成误导。最可怕的还有对造假行为宽容。

    既然统计造假是一种腐败,而且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那就应该拿出最大的诚意和决心,以最严厉的措施遏制。一万句狠话,顶不上一次狠打。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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