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审计“转移支付”禁烟酒之责

2012年03月28日 08:09   来源:中国网   梁江涛

  国务院26日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3月27日《北京晨报》)

  公款奢侈浪费是中国社会的一大顽症,公众广为诟病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每年居高不下,高档烟酒“功不可没”。而且“权力消费”损害政府形象,滋生腐败。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公务接待问题严重,主要有两大问题:奢侈浪费和互相攀比。北师大专家称,在很多地方,一些领导70%的时间都花在酒桌上,体力和精力都出现严重问题,有的领导几天没饭局就馋酒。这次国务院廉政会议提出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体现了决策层面对腐败问题的忧患意识和务实反腐的坚决态度。

  有了禁止公款购买烟和高档酒等一系列与政府改革相配套的反腐新规,关键在于制度刚性化。没有强劲的执行力,再好的制度也会如强弩之末,因此,科学配置和全程监督保障新规的执行到位,至关重要。公开是防腐成本最低廉、效果最不坏的良方。政府部门将三公支出的账本打开,一方面细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公共财政的监督权真正交还给民众,另一方面,必须使现有的内部掣肘机制回归法治本源,依法监督到位,对政府负责,向民众亮底。

  具体地说,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必须在三公支出的公开中依法发挥积极主动、真实准确、贯穿全程的监督作用。明文规定不得购买烟和高档酒,最常见的对策就是造假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副主席、原审计署长李金华在受访时表示,现在公款吃喝多数都有茅台,这些资金都是通过做假账解决的。的确,在涉及做假账的腐败案件中,呈现“众鼠同穴”景象, 假账孕育腐败,腐败庇护假账;假账掩盖腐败,腐败催生假账。然而,审计部门查实了假账,却有相当一部分假账“有结果无后果”,而且还有大量烟酒招待发票在审计人员的眼前大摇大摆地飘过。

  政府禁烟酒不妨捆绑审计监督责任,通过“转移支付”明确审计的禁烟酒之责。确立审计部门对三公支出审计结果负责的责任,具体政府机关烟酒等三公支出的详细账目,以审计结果为基准。就是说,某个政府部门一年支出中有没有烟酒支出,有多少烟酒支出,支出的用途是否合乎规定等,由审计部门说了算。如果审计结果不准确、不真实、不全面,审计部门要负责任,领受与违规单位相同的处罚。在重大审计活动中,纪监、检察机关应同期介入,监督审计部门是否尽到职责。同时,强化财政与第三方监督,建立举报平台,凡涉及三公支出假账的,审计部门应查未查的,追究审计部门的失职之责。唯有从利害上强化审计责任,形成掣肘、联动与长效机制,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禁绝公款消费烟酒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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