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家庭收入买套房”何日梦圆

2012年03月23日 07:10   来源:广州日报   练洪洋

  无论用什么角度审视我国的房价,都会得出一致的结论,房价必须降,降到相对合理,公众可以接受的区间。

  据统计,目前中国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高达15倍,远高于一般认为的3~6倍的合理区间。有网友计算了各地的“合理房价”,如北京4387元/㎡、广州 4573元/㎡。

  “合理房价”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公共话题。何为“合理”?不外乎有三种考察方式,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利润率、供需关系。公众倾向于前者,而房地产商自然希望是后者。

  若以房价收入比论,我国的房价早就“背叛”公众,距离“合理区间”十万八千里。一项调查显示,上海一个中等收入家庭买一套100㎡的房子需要奋斗30年,广州、北京约需28年。而瑞典斯德哥尔摩、澳大利亚悉尼、瑞士的苏黎世三城市皆在10~11年之间。

  房价不是谁故意拉高,而是扭曲的供需关系决定的。君不见,在房地产热登峰造极的前些年,一些楼盘还未开盘就预售一空,一些开发商甚至还捂盘惜售,坐等涨价。是以,房地产商对政府调控房价行为腹诽心谤,个别甚至公开叫板,如任志强在不久前对中央媒体炮轰房价表达不满,并称政府应让市场说话,不应采取行政手段调控。

  还有一个讨论平台: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公众恐怕永远都无法获得真实的行业利润率,15%、20%还是50%、100%?一些房企甚至公开“哭穷”,称2012年保证15%的行业平均净利润率是一场“硬仗”。但公众仍可以从一些相关行为中窥斑见豹,譬如合作建房。温州人在北京合作建房,其房价在1万元/㎡区间,而周边楼盘早就超过4万元/㎡。同样的建筑成本,巨大的终端价差让房地产行业利润率昭然若揭。

  客观地说,三种考察“合理房价”的方式皆有不足,完全市场化,房价交由供需关系决定自不待言,行业利润率、房价收入比也未尽合理。以国人对自主房屋的追求以及房价的忍受力,国际通行标准也未必适用,况且货币收入还存在一个购买力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用什么角度审视我国的房价,都会得出一致的结论,房价必须降,降到相对合理,公众可以接受的区间。

  接着的问题是,房价降多少才合理,才能满足公众意愿?公众当然希望看到50%甚至70%的降幅,但这也是不“合理”,不现实的。不但房地产商、银行、地方政府不答应,业主、“房奴”也不会同意,甚至殷鉴在前,连国家金融、经济也不答应。重症不能下猛药,楼市只能辩证施药,慢慢调理。

  一方面,政府的楼市调控不能放松,让楼价平稳下行,今年下降10%左右,防止中断调控引发报复性反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及早告别“土地经济”,减少从楼市中“抽血”。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缓解公众的刚性居住需求;与此同时,保障经济稳步发展,保证居民年收入不亚于往年12%的增长,让公众有更多的钱进行置业。经过若干年努力,“6年家庭收入买套房”或可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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