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合法“洗不白”豪华交警跑车

2012年03月21日 09:28   来源:中国网   毕晓哲

  近日,四川贫困州西昌市交警大队女子中队配备“标致308CC白色敞篷跑车”巡逻执勤,据西昌市政务中心副主任汪玉辉介绍,两辆跑车型号为标致308CC,采购价格每辆为34.4万元。“采购车辆,必须有交警队的购车申请表,相关部门的批示。”所有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后,他们按照相关规定,以询价的方式,最终选定德阳的一家供货商。(3月20日四川在线)

  按照当地相关领导的说法,上述“豪华跑车”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有交警部门的购车申请表,有相关部门的批示,也有西昌市车管办出具的购车文件,西昌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办公室的通知,以及采购过程也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表来的,也经过了询价方式。从表面上看,这样的“采购程序”简直环环相扣、无懈可击。然而,就这起交警采购豪华跑车当值勤车辆而言,一个“合法”的程序却“洗不白”采购行为的“问题”。

  这明显有浪费之嫌。当地属于贫困地区,其经济发展状况不允许行政采购大手大脚。一辆警车价值34.4万元,原本可以用来解决贫困生上学、帮扶贫弱群体,可以盖好多坐希望小学,可以让更多的贫困者享受到低保待遇,也或能用到最需要的稳定物价方面。如正常值勤,普通公务用车足矣!一个34.4万元豪华跑车,完成的也不过是普通警车的任务,“杀鸡用牛刀”,浪费公帑无可争辩。

  其二,再豪华的警车,不是天天在路上飙车,“英雄无用武之地”。而且,“豪车配美警”与执法能力和维护治安没有半点子关系,也不过是给美女警察“装点门面”,像网民抨击的那样,这样的“豪华警车”不过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其三,采购豪华跑车当警车,还直接涉嫌“超标”之下的“制度不落实”问题。按照1999年中央两办《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34.4万元价格属于省部级干部用车,用到基层执法已经“严重超标”。再者,上述《通知》还规定,“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其审批的先决条件是“25万元以上轿车”,该审批实属对“违规”的纵容。

  如果说豪华跑车当警车经地方“审批同意”的话,也是一个涉嫌违规性质的审批。就是一个“有令不行”的违规问题,也是对现有公车配备制度的“无视”。因此,当地部门无论怎样自辩,即使“程序”合法也依然“洗不白”豪华跑车式警车的非正当性。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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