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应珠海财政局要求,该市200多市直行政主管部门(除涉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在网上公开2300多项部门预算信息。其中,100个花钱的项目均经过绩效评估管理的事前审计,以避免各部门巧立名目乱要钱。但是,这些项目却不含“三公”消费,令人费解。
长期以来,公众对政府的“三公”消费不透明非常不满,对于“三公”消费中存在的大量浪费、贪污、腐败等问题深恶痛绝,但却鉴于政府政务信息不透明而无法进行监督。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终于给公众对政府政务监督打开了大门。
但是,要实施这个条例却并非一帆风顺。尽管这个条例规定了政务公开的范围,比如重点公开的信息就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三公”消费,作为政府预算的重要内容,珠海市竟然完全把它屏蔽掉,不让公众知道,这就让政务公开的意义大打折扣。
当然,在当前的情况下,政务公开或者不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并没有一个非常刚性的制度要求,对于没有公开政务信息相关责任人也没有什么强硬的制裁手段。这也是为什么,政务公开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原因。因此,必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力度,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政务公开,实现三公消费公开。
不公开三公消费,对此遮遮掩掩,目的就是想逃过公众监督的眼睛,让三公消费在暗中进行,继续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爽下去”,这与当前民意强烈要求背道而驰。这样做,既失去了民心,更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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