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又来了,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作为这个节日的重头戏,消费者权益日注定会有一次企业产品及服务质量的集中曝光。可以预见的是,今天,各方的目光又将聚焦在央视“3·15”的系列报道上,公众当然关心今年会是哪家企业的不良行为遭到揭露。
多少年所形成的这种惯例,一方面让那些坑蒙消费者的商家受到了惩罚,这是应当的,也是必须;另一方面,消费者拥有这个节日之后,体验到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增强了自身的维权意识。然而不得不指出,这个节日效应似乎并没有完全让公众过上安全健康的生活。
2011年3月15日,央视曝光了上市公司双汇发展子公司收购的生猪当中,有部分使用了国家严令禁止的“瘦肉精”进行喂养,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新闻。由于双汇发展属于食品类行业的龙头企业,如此丑闻足以在短时间内令广大消费者对身边的食品都产生深深地疑虑。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此类“黑天鹅”事件不仅出现在证券市场,仅食品方面暴露出的一连串质量安全问题,亦着实让公众忧心。比如在乳业爆出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思念、三全、湾仔码头先后都被查出“质量安全问题”,以及味千拉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类似无视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依然大量存在于公众视野。其实,从过去的“3·15”到今天的“3·15”,很多行业、企业无视消费者安全和道德底线。
每年的“3·15”前后,媒体上网络上类似“揭黑”、“打假”的专栏,都引起了公众的聚焦。今年的“3·15”黑天鹅将会是谁?有媒体已发布了“大猜想”,预测出现的领域包括了酒类企业、房地产企业、汽车企业等等。公众当然不愿意看到“黑天鹅”成群结队的一幕,可是仅靠“揭黑”、“打假”式的节日突击,所能够达到的大概只是群情激愤的宣泄。“3·15”引发的维权热潮总要过去,那些被“打假”的企业依然正常运营,甚至产品质量都不曾有改进。
实际上,大量存在的产品服务质量问题,通过“3·15”的曝光只是一种监督途径,“3·15”本身并不是消费领域的审判台,媒体揭露问题只是其社会监督权的本分,肯定也不是裁决者。我们想强调的是,对于“3·15”这个有特定含义的日子不必过分依赖,不要指望通过这个节日的重复就能够产生健康良性的消费环境。重要的是,必须让假冒伪劣的生产者倾家荡产的惩罚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而不只是寄希望于“3·15”成为那些造假者的毁灭之日。
之所以强调“消费者权益日”的本义,更在于这个节日出现了选择性的误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际运作中,企业以及企业家的权益保障没有人愿意提及,似乎消费者的定义中并不包含他们。太子奶创始人、中国乳酸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李途纯被拘禁15个月后被无罪释放了。但是,太子奶已易手他人,与他没有任何关联了;达芬奇事件、归真堂事件爆发后,媒体倾力挖掘的内容虽各有不同,但大都是对企业负面的关注。更何况,在铺天盖地的“揭黑”、“打假”风暴中,难免会出现被“误打”、“误伤”的企业。
“3·15”难道不保障企业权益?面对这个极易全民激昂的节日,媒体须谨防过度渲染,政府更需警惕过度干涉或不作为。只要维护好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市场和消费者自有评判。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