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还有一年,昨日,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一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3月9日《新京报》)。
据报道中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有两个“首次”是草案的最大亮点,一是自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进行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二是全国人大首次提出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而提出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是自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以来,第一次就该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参与对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与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参与选举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参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参与对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等。简单的说,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人民对政府和部门进行权利监督。
然而,眼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官员所占代表的比例大大高于普通群众,本应由“人民”组成的大会,却成了官员的舞台,普通群众反成了“凑数”的配角,十一届全国人大3000多名代表中,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以上的农民工代表仅为3人,不到代表总数的千分之一,理应由人民群众行使的职权,大多都被各级官员代表了,监督政府也就成了官员自己监督自己,官员代表比例过大不仅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关注,普通群众更是对“被代表”颇有微词。
其实,做为一个官员,自己的政绩如何,群众满意不满意只能是群众最有切身感受,也只有群众最有发言权,同样各项政策的制定能不能符合国情民情,违不违背群众的意愿,群众也最能感同身受,而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政府,党政官员成为人大代表的主力军,无疑等于自己监督自己,在历届两会报道中,各级官员代表侃侃而谈,各路明星抢尽风头,真正的“民”代表往往是在镜头之外的角落里,没有记者去关注,人民代表大会让真正的“民”坐的是冷板凳。很多人大代表说得好:“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就是要为人民办事,要为人民服务。这话摆在桌面上是无懈可击的漂亮,但事实上却经不起推敲,因为事实上某些官员代表并不都是“人民选出来的”,至少不完全是人民真心“选”出来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草案给我们传递一个积极的信号,草案明确提出官员代表比例将会下降,具体能下降多少,尚不得而知,但完善民主政治不是一蹴而就,从今年两会的报道来看,无论是当面要求教育部长道歉,还是代表与代表之间“唇枪舌剑”的激辩,都体现出了浓郁的民主氛围,这本身就是进步,如果官员代表再少点,让人民群众成为主角,想必会议的火药味会更浓,草根代表能把官员“逼”进角落,以后官员在使用权力的时候,恐怕就不会不仔细的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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