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支付亟须法律规制

2012年03月09日 08:53   来源:大众日报   刘英团
    买电影票,地铁票,缴纳水电煤气费,现在都可以通过手机支付,但也存在交易诚信度不够高、交易安全性不够强等隐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尽快制定《电子支付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近日《广州日报》)

    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其中,仅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2011年就超过了1.9亿。到2013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将达到4.8亿。电子商务虽然被业内看好,但立法立规的缺失和监管空白,让这个新兴行业在乱象中潜伏着重重危机。盗卡、网络钓鱼、诈骗、涉黄涉毒等五花八门的问题,在电子支付发展的短短几年中接踵而至,当消费者被网络钓鱼者骗去钱财之后,往往追讨无门。

    一方面,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在出现了纠纷,谁也说服不了谁。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要求的过于严格,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

    在网络支付发展最好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韩国和欧洲,都具备一套完善的监管、法律及支付管理办法。在网络支付最为发达的美国,银行承担起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主要责任。如果一个用户被钓鱼网站或者各种各样的木马侵害了,他可以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的信用卡公司,正常情况下一般能把钱要回来,在这背后,是银行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与商户的协调机制。

    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和保障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近年来,业界专家一直致力呼吁加快立法进程,例如加大对网络钓鱼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等,但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落地。已有的法律法规,当事人也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这些都亟待改善。

(责任编辑:王雅洁)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