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高档烟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抽一条就耗费了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花的是公款,可以说抽的不是烟,而是纳税人的“血汗”。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建议,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3月5日《大河报》)
“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建议说得有点滥。前几年的两会几乎年年有人提这样的建议,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姚乃礼也称,烟草消费中占很大比例的是公款消费,收受烟票甚至成了新的受贿方式,国家应该采取强力措施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
吸烟有害健康,吸烟用公款则伤及政府形象,这是一个常识。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危害可谓是不言而喻。据统计,每个县每年用于烟草的公款消费至少有数百万元,全国若是合计一下,恐怕是天文数字。用国家的经费和公民的税款来消费烟草,是一种严重的浪费,也是为干部买疾病、买死亡,可谓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早就有人建议通过立法来解决,然而这注定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建议。这是因为,一方面,公款消费的“筐”太大了,管不好公款消费,也就管不好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另一方面,多年来,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流行的“潜规则”。当吃公家的、拿公家的行为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时,禁止公款消费烟草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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