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4年的洗碗女工李红将客人留下剩菜打包,打算带回家给正读大三的儿子补营养。酒店发现此事后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称扔掉食物是正常耗材,员工不得带剩饭菜回家。(2月29日《金陵晚报》)
这则普通的社会新闻,竟成了网络上的热点。同情者占据多数,有网友声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宁愿丢弃喂猪,也不给家仆!请告之是哪家酒店,大家去围观”。当然,也有不少网友站在酒店一边,有网友说,“从法律的角度说,从工作单位拿走一针一线都可以算盗窃”。留剩菜是否该被开除,被开除者是否值得同情,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对于洗碗女工李红的遭遇,我充满同情。从新闻可以看出,李红夫妇生活在社会底层,供养儿子上大学,生活虽然艰难恐怕也算幸福。从一个母亲的角度,李红身上有着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一心为儿子,也有些太过“节俭”。被开除之后,李红一家的生活或许将更加艰难。基于此,我很不忍心批评她的不是。但毕竟,她还是违背了五星级酒店的规定。
酒店作出开除李红的决定,未必毫无道理。事实上,酒店方早有规定:为了确保酒店的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也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从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看:淘汰食物不重复使用,员工不能带走剩菜,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另外一方面,酒店也没有把淘汰食物给员工食用,也体现了它区别于小饭店的“品味”。
问题在于,酒店方面开除的理由,却是“盗窃”。诚如律师所言,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违背了内部规定被开除,与违法之后被开除,这是两种性质。李红若是违规被开除,若能找到薪水相当的工作,恐怕损失不大。但若背上了“盗窃”的名声,或许要承受一辈子的心理压力。因此,即便酒店“开除”有理,自行认定李红“盗窃”,恐怕对她是不公平的。
洗碗工可算是弱势群体的“代名词”,其遭遇总能获得弱者的共鸣。在新闻后面的链接中,有这样一则新闻:广州一洗碗女工连续工作22天,每天超过12小时,在回家休息6小时后上早班时猝死(2010年1月23日《广州日报》)。而原因是:临近春节,酒店贴公告称过年前都不准辞职,否则不发工资,并扣下300元押金,很多感觉累的职工没有社保和医保只能继续工作。然而,酒店却仅同意赔偿1100元,家属只能以停尸酒店来进行维权。
“洗碗女工猝死酒店”与“留剩菜遭开除”都是一幕权利悲剧。是啊,酒店为何能随意出台如此规定,能迫使人“连续工作22天,每天超过12小时”;就哪有权力就此认定“留剩菜”就是“盗窃”?在我看来,这都是洗碗工这类弱势劳动者权利稀缺的表现:工作强度过大,本可求助工会或劳动部门,可工会在哪里呢?“洗碗女工猝死酒店”与“留剩菜遭开除”,本该诉诸法院,可当地法院管这些事情吗?于是,在五星级酒店面前,洗碗工只能永远处于弱势,不仅无力维权,甚至无法争辩;于是,那些底层弱势者的悲剧一再上演,却又让人倍感无力。
是的,我不愿意纠结于洗碗女工能否带走剩菜,甚至也不愿意探讨酒店规定是否合理,我只想追问: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维护,何时才能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