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即自以为有理到法院去打官司。说句实在话,老百姓实在没办法了,非得要走这一条路时,才会上法院。据大河网披露,作为原告的冯培俭因欠款纠纷,从96年打到2000年,又从2000年一直弄到现在。官司,看起来是赢了,可他现在一分钱没到手还事小,自己去法院从开庭审理,到判决,再到申请执行的案卷都不翼而飞了。你说这是天下奇闻么?!
案情很简单,96年5月初,作为被告的刘金铭从原告冯培俭处(调拨)了36头生猪,价值20286.4元,刘金铭当时给冯培俭出具了一张欠条。随后,二人一同去武汉销猪。猪卖掉后,本来,刘金铭依约应该给冯培俭钱,可刘金铭却以‘方便’为由溜走了。此次一走,便黄鹤一去不复返,再也没见着刘金铭。出于无奈,冯培俭只好将刘金铭起诉到商水县人民法院张明法庭。
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去看,简易案审结一般只三个月,而类似冯培俭这样事实清楚的经济案还会更短,即便是组成合议庭的案件也不过六个来月。可冯培俭的官司却在法院打了5年。一直到2000年官司胜诉。
据说,当冯培俭拿到胜诉的审判决书时激动得大哭了一场。他认为自己的2万多元生猪款终于能要回来了。便于2000年8月,冯向诉讼法院交纳了300元钱执行费。要求对被执行人刘金铭进行强制执行。遗憾的是,当事人的期待与渴望却又一次落空了,并开始了漫长的十年等待。想像一下此时的冯培俭是多么的绝望与无奈。
到2011年11月份,冯培俭突然接到商水县一个朋友的电话,说:刘金铭有钱了,他楼都盖起来了,赶快找法院执行吧。冯培俭听说后赶紧筹集了几百块钱,租了一辆车赶到商水县刘金铭家查看。果然,被执行人刘金铭家确实盖有两层楼房,有十几二十个间。于是,冯培俭满怀信心,急忙到县法院执行局,告知情况后要求法院赶紧去执行,然法官却对冯培俭说,执行的卷宗已经找不到了。没有卷宗,无法执行。
呵呵,奇闻年年有,没有法院的多,十年官司,迎来一场恶梦。执行对象有钱建楼却没钱还款,这官司还有人敢去打吗?一个简单的民事案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还在河南省内,可到头来连人家的卷宗都给弄丢了,某些审判机关对当事人如此,真的让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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