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否决局长任命不该“意外”

2012年02月28日 07:12   来源:羊城晚报   杨涛

  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长何宁卡提请了29项人事任免,结果28人顺利通过常委会的表决,但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主任梁兆雄的口岸局局长的提请任命被否决。

  多家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中,在标题或者内文中均使用了“意外卡壳”的字眼,当然,许多民众的反应也挺“意外”,因为,大家已习惯了政府提名官员被人大顺利通过的现状,突然冒出个官员的任命不被通过,不是“意外”是什么?

  上次听到官员任命不被人大通过的消息,还是在三年前的2009年。那年3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查敏为省住建厅厅长的议案因一票之差未获通过。当时,民众的反应也是挺“意外”的。偌大的中国,光县以上就有四级人大常委会,有几千个人大常委会,两三年才冒出个否决官员任命的消息,能不“意外”吗?

  但这事的确不应该是“意外”。如在美国,总统提名内阁成员和最高法院法官,都是要经过参议院批准。当美国总统将拟任命的内阁成员等提交参议院前,没有一个媒体认为这些人员理所当然就会被任命,而是在推测那些人可能会被“杯葛”,而每次被否决一两个人也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所以,美国民众从来没有因总统提名官员未被通过而感到“意外”。

  当然,国情不同,我们不可照搬美国的事情。但我们的人大常委会同样是具有决定“一府二院”内设机构人选,监督“一府二院”工作的神圣职责。人大常委会不仅有权谨慎决定官员的任命,并且有义务监督官员的任命,确保官员的任命合法,合乎民意。人大常委会理应适时动用人事上的否决权,来监督好“一府二院”。

  且莫说,人大两三年只否决一个官员任命,这表明我们的领导提名的官员,都是可靠的,程序也是合法的,所以都能在人大常委会通过。不然,你怎么解释每年成千上万个官员因为贪腐而落马,而这些官员都通过了人大的任命,而且,有些官员在任命前就表现不怎么样。当然,限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官员并不都十分了解,但是,哪怕否决了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贪官上任,那数量也相当可观。有了这样的否决数量,绝不可能让民众对现在珠海出现一个否决官员任命的事而感到“意外”。

  本不该意外的事件,在民众眼里居然成为了“意外”,这本身也是另一种“意外”。但愿各地的人大常委会学习珠海好榜样,激活手中的否决权力,阻止更多的不合格人员混入官员行列之中。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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