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求爱不成,合肥某中学一名17岁的中学生陶某竟然强行闯入民宅,将汽油泼向一名16岁的少女,并点起打火机将其烧成重伤,或致终身残疾。此后,伤情鉴定迟迟未做,女孩的医疗费用遭停止支付,嫌犯要求取保候审,几乎将受害人家庭逼上绝路。目前,嫌犯已被刑拘。再过一周,伤情鉴定出来后,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02月25日新华网中安在线)
再一次舆论一边愤怒,一边惋惜;再一次官二代恶性丑陋登场,民情激愤。那么官二代激起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坊间舆情,到底应该如何解读?笔者以为是到了一针见血的时候了。这种恶性会使“官方”公信力处于“坠落”状态,会使人民公仆形象严重“丑化”。对于国家提出的和谐、民主、进步;对于温总理要求的“让人民有尊严的生活”,完全是背道而驰。是在疏远民意,是在制造矛盾,是在危害国家。
消息称:2011年9月悲剧发生。花季少女周某在安医附院重症病房,抢救了7天7夜才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势依然极为严重,其头部、面部、颈部、胸部等被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被烧掉了,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深度达二度、三度,整个人面目全非。截至发稿时,即2012年2月24日下午,合肥市公安局已经启动了伤情鉴定。目前伤情鉴定已经做完了,一个礼拜后就能拿到结果。如果笔者没有计算错误的话,从悲剧发生到伤情鉴定,应该是5个月以后的事情了。这是为什么呢?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这份迟来的伤情鉴定还会有到来的日子吗?女孩7天7月才脱离生命危险,这算蓄意谋杀吗?合肥市公安局,你们应该把这个迟来的“伤情鉴定”给社会解释清楚。
官官相护,这也不是笔者所能提炼的词语,是我们共同的祖先说的。今天用上这个贬义词去质疑,也是却因行凶者父母身为合肥高官而已。为他们犯案的儿子找找关系、说说情,从身份上看应该实力不凡。有一个细节也可以佐证一下:陶某的父母曾拿积极救治和自首材料的东西,让伤者父母签字。这样的“深谋远虑”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到的,绝对有“高人指点”。但应该看到的是,这个案件,陶的父母想为其摆平,恐怕没有什么希望了。估计在此以前的“小事上”,陶的父母还是可以能力所及的。勿以恶小而为之,但置于其凶手父母的显赫官位而言,也早已抛之九霄云外了。时至今日,害人害己,激起民愤,大多官二代的“异曲同工”之路也。
同样是5个月之后。其父“合肥陶文”公开微博道歉,惹天下一片谩骂。消息称:因为陶汝坤父母身居高官,周旋于相关各个部门机关,阻碍司法公正,并叫嚣“不管你签不签字,我依然会争取让他出来。”导致案发已经五个多月,受害人依然不能做伤情鉴定。而且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周家在拖欠十多万元住院费用之后,被迫出医。伤者如斯,对于这种残忍的做法,公众还能说什么呢,只有唯一的谩骂。这样的合肥高官,连最基本的人性道德都已经失去的合肥高官,如何还能做“合肥高官”呢?一网友的建议很有建树:出门隔壁右转反贪办公室,请自带证物。去吧,陶文先生,先接受道德审判,然后再接受法律审判。也许只有这样,才可以弥补人性道德的“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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