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扬善,“惠民生”更须“惠民心”

2012年02月24日 07:28   来源:人民网   周人杰

  据报道,在“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三万”)活动中,湖北省水利厅下发通知对于塘堰整治立碑的规格、内容都作出统一要求,包括石碑背面要求撰写“省委省政府恤民情”、“惠民生”、“规模空前,高潮迭起”等,引发媒体与网友的热议。针对“三万”挖塘堰活动刻碑事件,尽管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作出解释、回应了有关质疑,尽管在采访中较为诚恳地回答了立碑的初衷与必要、规范与执行,尽管这些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媒体的质疑、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但仍有一些网友“不依不饶”——“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挖万塘’就得‘立万碑’?这笔钱能为民谋多少实事!”

  事实上,无论是“三万”活动本身,还是规范立碑行为的通知,大抵都还出于“惠民生”的考量。毕竟,挖塘堰是对中央促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落实,基于荣誉感的激励也未超越依法行政的界限。然而,部分善意网友的“有罪推定”也并非不可理喻:一方面反映的是民众对“功德碑”的“习惯性焦虑”,近年来的一些“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社会影响极坏,确实伤害了普通群众的朴素感情;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地相关部门宣传素养的不足,在立碑之外,有没有更容易被人接受的留名方式?除了强制通知,有没有更有效的渠道号召大家不要铺张浪费?相对事后解释,事前的舆情预判与事中的舆情引导能否进行得更主动?

  现实中,确有这样一批领导干部,相对于“光说不干”的“假把式”,他们会干不会说,甚至属于“光干不说”的“傻把式”。而在当下,不懂得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不善于利用媒体开展工作,无异于自闭双眼、自废武功。因此,如若跳出“立碑”与“不立碑”之争,视野更为开阔地评判这一事件,就会发现症结其实不在“民生”而在“民心”,出路其实也不在“民益”而在“民意”。

  “惠民生”更须“惠民心”,既要扎扎实实改善民众、造福百姓,也要学会善待媒体、引导舆论。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来看,时代的发展与形势的变化,也对执政者的宣传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依法行政、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执政能力的“里”,互联网时代、特别是微博时代对新闻宣传工具的运用就是执政能力的“表”,只有表里如一才能惠及民生、惠及民心。“重民益”更须“重民意”,既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更要学会尊重群众的精神意愿。去年沸沸扬扬的“月饼税”,虽然征收程序于法有据,却仍不被大家买账,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照顾到普通群众的感情与情绪。今年年初大陆首条高速公路“上海沪嘉高速”正式停止收费,就算仅仅少收了几许过路过桥费,可也收获了叫好声连连,经验还在于重民意、顺民心。

  俗语说得好,“人心向背定成败”,看来我们既要算清楚“一个石碑顶多花费二三百元”的“财务帐”,又要算明白群众心里的“意愿帐”——“相比挖塘堰每个三四万的治理费用,立石碑的费用并不大”,为何群众还是无法接受?面对基层治理中呈现的新机遇、新挑战,恐怕治理者还须努力做到视“民忧”为“己忧”、将“己心”比“民心”。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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