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会”官车违章还这般骄横?

2012年02月23日 09:53   来源:大河网   熊传东
    日前,为加强郑州市交通管理工作,各媒体同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开设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其目的是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而河南省红会车辆被曝光后却质问媒体:我们为什么要回复?(见2012年2月22日《郑州晚报》)

    “红会”近年怎么啦?先有郭美美网络炫富之举,将“红会”拉进了舆论的旋涡;随后是“红会”陷入国人“信任危机”;接着是“红会”公众捐赠落实机制受到质疑;紧接着是“红会”官方绞尽脑汁地极力“周旋”、“游说”、“澄清”、“界定”;如今再曝河南“红会”的“红人”驾驶“红车”违法后,大放“横话”。

    起因缘自郑州市正在进行的“交通违法曝光台”,其旨在集中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遁形。相关部门,将曝光的机动车和其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定期对该车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追访和暗访,让违法不再,让文明持久。通过曝光一个违法行为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群体,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此举得到了郑州市民、驾驶员的热烈拥护和支持,备受社会广泛关注。

    应该说,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与畅通,增强城市品位与软实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等,这不仅是政府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还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居民的应尽之责。

    维护和遵守城市文明和公众形象,无论是久居的本地人,还是暂住的外地人,都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然而,不凑巧的是,一个“红人”驾驶一辆“红车”被“逮”个“现形”——河南省红十字会一辆车牌号为豫A898U7的本田雅阁轿车,因2月17日下午5:07在纬二路(政一街至政五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电子设备抓拍并曝光。

    从记者与河南红会人的对话中,不得不承认,“红会”接电话者的“语态”简直是太“横”了。首先称该辆车不是红十字会的,然后质疑市畅通办提供的车辆违法信息的真实性,接着又对其曝光行为提出疑问……当记者希望河南红会针对所属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解释性的回复时,对方却“大放厥词”:“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你们能代表畅通办,还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

    “我们为什么要给你们媒体回复?”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笔者粗略地给你们准备了几个答案:第一,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工具,作为当事人回复新闻媒体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第二,作为一个影响到自身声誉和公众形象的红十字会,没有理由拒绝或不回复;第三,一个驾驶员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必须履行相应地法律程序,法律管不了你姓“黑”,还是姓“红”?第四,“交通违法曝光台”是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众行为,理应得到社会人员的自觉遵守和自发践行,回复便是一项理所当然的程序;第五,作为违反交规的车辆或驾驶员单位,还是其“身份”的“监护人”,在加强管理和对其进行教育的同时,也有义务和责任回复“为什么?”

    为什么?应该当交通法律法规来问,你为什么身为“红会”的“红人”驾驶“红车”违反交规后,还如此大放“横话”?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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