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透露,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将进一步深化对女职工的“关爱行动”,着力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张世平表示,今年女职工“关爱行动”更加突出特困帮扶和心理关怀。将在3月集中开展“关爱行动月”活动,并与全国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切实为困难女职工送法律、送援助、送关爱。同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将加强对女职工的心理关怀。(2月22日中工网)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女职工队伍已达1.37亿人,占职工总数的42.7%,其中,女农民工已成为女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分别占企业女职工总数的82.1%和女职工总数的37%。
经济转型时期,女职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心理健康和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呈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更好地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特别是随着女职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非公企业女职工比例不断增加,女职工的维权需求也有了很大变化;同时,现实中侵害女职工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如用工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四期”保护和生育保险在一些企业得不到落实等等,使维护女职工权益特别是女职工特殊权益依然任重道远。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去年“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专门规划。
作为女职工的“娘家人”,维护女职工权益、关爱女职工健康、帮助女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各级工会推动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工会要做到四个“在基层”;一要深入了解女职工民情,倾听她们的意愿和呼声,切实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要耐心疏导女职工情绪,增进她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赖,切实把感情融洽在基层;三要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使她们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要组织女职工广泛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切实把工作推动和活跃在基层。
工会关爱女职工,温暖献给半边天。全总将3月份作为女职工特殊权益“关爱行动月”,体现了工会对女职工的高度重视。女职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仅靠3月份的集中关爱还不够,我们期盼每月都是行动月,每天都是关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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