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可否向投资者双向提示风险

2012年02月17日 07:06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最近参加了一场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座谈会,会上,记者听到了来自监管层、券商以及散户代表对投资者保护的一些声音,有些声音,确实值得思考,如证券营业部是否可以向投资者双向提示风险。

  于是,记者就在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公司在这当中到底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从证券公司说起。证券公司,既是市场的参与者,也是市场的组织者,在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也将直接影响着市场运行的质量和效果。应该说,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证券公司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记得在那场座谈会上,有一位个人投资者建议:券商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应该是双向的,既要在顶部提醒不要买股票,也要在市场底部提醒不要卖。

  这一点,暂且不说所有的营业部是否能做到,但个人认为,对风险的双向提示,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目前在我国7000多万的股市投资者中,境内市场的个人投资者数量占比约99.6%,而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比超过80%。这些投资者中的很大一部分,呈现出专业知识较缺乏、风险意识淡薄、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缺点,因此,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保护这些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证券公司如何做?本人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投资者理性参与投资的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

  最近,记者前往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采访时发现,其在大厅的显著位置设置了相关的提示板,上面的内容较为丰富,既有提醒投资者注意股市风险的,也有提醒投资者警惕非法证券活动的,同时,还有一系列“大讲堂”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中信建投证券董事长王常青表示,做好投资者服务,关键是去帮助客户识别风险,平衡风险和收益。要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做到客户和产品匹配。他同时称,中信建投将不断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特别是在固定收益类产品上下功夫。

  如果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将直接侵蚀投资者参与市场信心,动摇市场赖以生存的根基。提振市场信心,重要一环就是加强投资者保护。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