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离婚率”是哗众取宠

2012年02月15日 10:03   来源:东方网   杨羽

  2月14日,原本是充满爱意的西方情人节,但是有媒体却发表文章,称上海离婚率超过35%位居全国第二,较上年升4.06%。然而,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在听到这一数字的第一反应是“肯定不对”。据他介绍,虽然民政部门没有正式计算过离婚率,但大致的数字应该是在3‰到4‰之间。

  其实,在这个数据公布之前,国内一家媒体也公布一个统计,称:北京、上海、深圳位列我国离婚率的前三甲。但事实上,在中国大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北京、上海的离婚率未进入前五名,而我国一线城市的离婚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之所以不同离婚率数据相差如此之大,很重要的原因是在“离婚率”的计算上存在巨大偏差。

  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1991)离婚率条目的释义:“离婚率是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离婚率也是以年离婚人数作分子除以年平均人口。从这个角度来说,得出的离婚率肯定是千分之几,而目前一些媒体公布的离婚率高达百分之三十多,主要是其因为其采用的是“特殊离婚率”的算法,就是每年的离婚数除以当年结婚数的百分比。尽管这个数据最易获得且计算方便,但最缺乏科学性,由于大多数离婚者不是当年的结婚者,而且结婚的时间也不尽相同,仅仅用一个时间点的“特殊离婚率”,缺乏了可比性。同时,由于结婚数有可能受到人口流动的影响,会导致结婚数出现变动的情况,使得数据本身所反映的趋势有所偏差。

  从目前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来说,只会公布过去一个年度的结婚数和离婚数,但没有离婚率这个说法,这主要是因为有些离婚是通过司法途径,而不是民政局,但一些媒体却仅仅根据结婚数和离婚数就得出了所谓的数据,这不仅有点哗众取宠,更会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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