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被污染 城市还远吗?

2012年02月01日 11:05   来源:新华网   朱永华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一篇《桃花源记》,将乡村美景勾勒得令人神往。然而,当记者到现实中的桃花源地——湖南省常德市的乡村走访时却发现,美丽的乡村,正遭遇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的尴尬困境(1月30日《人民日报》)。

    报道中的情景并非个例,在城市周围,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部,经常能看到垃圾围城、围村的现象。归根究底,是因为随着城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和环境管理加强,农村渐渐成为城市的垃圾场;某些有污染的小企业,在城市难以生存,也会“被迫”由城市转移到农村;此外也有农村自身发展经济所形成的一些污染。

    出现这样的情况,客观上来说,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只看到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但是,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凡成就,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大大增强,在公众日益重视生活质量和居住健康的今天,再让这种污染继续蔓延,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短暂的经济利益,于法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事实上,无论城市也好,农村也罢,发展经济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农村污染对影响了耕地质量,直接威胁着粮食生产和食品安全,耕地被污染后,修复的成本十分昂贵且时间成本极大,有些污染甚至是永久的;而造成的水资源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对城市居民来说,潜在威胁也相当巨大。

    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而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可以说,没有健康的居住环境,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它的题中之义意义。就生态环境而言,农村与城市本身就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在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上只有互惠双赢,而不能有任何的取舍,牺牲任何一方的后果都需共同承受。城市的管理者,在处理城市垃圾和污染企业的问题上,理应把重点放在治理和减少污染上,切不可“眼不见为净”。

    保护城市和农村的居住生产环境,不仅要考验地方政府的行政智慧,更考验政府领导的长期发展眼光,牺牲农村环境来保护城市,是目光短浅的做饭,更不能保护好城市,而让农村和城市在环境保护上取得双赢,不仅利国利民,更惠及我们的子孙后代。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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