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近日在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1月31日《新京报》)
地沟油、勾兑醋带给人们的食品安全阴霾尚未厘清,农药盐又登上了人们的餐桌。监管松弛之下,眼下人们的一日三餐仅能依赖经营者的良心。出入餐馆酒肆,满足口腹之欲,得些不大不小的毛病,算是“病从口入”的正常程序。
这一种叫做“食品安全”的病毒,已经让人病入膏肓。一起起倏忽而至的食品安全事件,俨然一场场不可禁绝的矿难,总有那么一种麻木的痛,让人无言以对。就像此番突然曝光的“农药废渣盐”,你不能说它比地沟油更让人震撼,但却也绝不敢说,自己完全能够从这种农药盐中幸免。只需理理那些售毒售假的利益链条,看看那些错综复杂的流程与去处,无论是边远农村地区、城郊接合部,还是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只要你的身体还需要摄入盐分,就可能在食品不安全的网中。
倘若说以往查处的“假盐”,大多是普遍意义上的工业盐,是没有经过食品专营渠道而是私自加工制作的。那么此番查处的“农药废渣盐”则是直接从农药残渣中清洗、烘干生产出的。农药对身体的危害不用多说,而这种将人体当成化学熔炉的制售毒盐案例,是否也只是毒盐贩卖的冰山一角?
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背后,必然都隐藏着利益链条。据案件调查,“农药废渣盐”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产生了100%或更高的利润率。不仅如此,由于工业盐与食盐市场的流通通道被打开,衍生出众多规模小效益低管理混乱的工业盐企业。因为有食盐专营的制度,整个市场利润诱人,大量工业盐,甚至这种农药废渣盐,通过各种渠道流向食盐市场,牟取暴利,危害公众健康。
面对毒盐,加强监管,提高售毒者的违法成本,当然是一个方面。但令售假之徒趋之若鹜的暴利,则根植于盐业垄断专营之上,这是否也应该让我们对当下的盐业制度多加考量?在从来都代表着权利与税赋的盐问题上,对于食盐安全,我们需要审视的,不仅是人性之恶的一面,更需要从制度层面去梳理。否则,现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的“毒盐”,不过是在食品安全的伤口上再次撒“盐”。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