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比例限制”仍须改革

2012年01月20日 07:37   来源:羊城晚报   信力建
    17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征求意见稿。对比去年,有两个变化:其一,省一级普高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从往年的25%下降到20%,其他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变,必须缴纳择校费;其二,继去年省市属示范性高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后,今年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也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它们在提前批招生时,招收外区的学生人数占其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上限,从往年的25%下降到15%,也就是说,招生范围扩大了,但对外区招生人数的限制也在加大。

    不可否认,这些数字变化中透露出一些利好信息。然而当你看到这种数字在充当计划调节,而非充分反映客观需求时,你会猛然发觉:原来中国教育的某些方面,仍停留在政府掌控的“计划经济”中。不仅跨区域上学要计划、择校费多寡要计划,招生、课本、办学数量、优质教育资源等等都要计划,总之无往不在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当中。

    虽然不同学校的招生比例,涉及财政投入机制,但从某种意义说,计划就意味着限制。限制学位对某些群体的供应量,提供有限的办学机会,然后限定财政拨款的范围,打造一定数量的示范性学校……上好学校的机会总是有限的,大家于是你争我夺,难怪有人疑惑:这是否让计划者保有主导利益分配的优势,满足了某种权力快感。择校费这类违背教育法的东西一直屡禁不绝,或许就与某些敲定数字者在把玩利益分配有关。

    上世纪80年代曾有一种主张,即计划为主、市场为辅。政府主导市场,不要捏死市场这只鸟,也不能让它乱飞。这种“计划”的一个后果是:政府主导了利益分配,造成了权力市场化和社会两极分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计划经济貌似淡出了,然而某些方面的计划仍然得以继续,教育计划经济则是众多改革中的一个顽固堡垒。每一个孩子都活在计划这个笼子中,眼望天空,却四处受限……

    20年前,邓小平在南巡之时讲过改革不能像小脚女人走路。对于由政府主导经营,但有时却偏离公立宗旨的教育来说,小打小闹式的改革一直都是小脚女人走路,怎么看都不顺眼。(作者是民办教育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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