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升迁的戏剧,是对干部制度的戏弄

2012年01月18日 07:21   来源:红网   柏文学

  “为什么被免不到3个月就可以复出,还能升迁至副市长?”1月16日,网友在湖南某论坛上对最近当选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副市长的刘丽提出了质疑。据网帖爆料,2008年12月,时任七台河市新兴区委副书记、区长的刘丽因一起煤矿安全事故被免职。次年2月,刘丽便复出任职七台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和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1月16日《三湘都市报》)

  针对此事,七台河市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刘丽复出事件,但她认为,“免职后复出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免职并不等于撤职。”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翻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免职”的确不等于撤职,根本不是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种。

  那么,老百姓把“免职”当做处分,甚至认为等同于“撤职”,那明显就是“一厢情愿”和“会错意”了。也即说,作为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当年的刘丽,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部门对其的“免职”处分,就等同于没有处分,而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是在忽悠广大人民。

  需要引起严重关注的是,“免职”之文字游戏,刘丽绝非孤案绝品,而是泛滥成灾。罗国华因出国“豪华游”被曝光于2009年10月15日被免职,2009年12月30日被任命为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因三鹿牌奶粉事件2008年9月22日引咎辞职,2009年12月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同样因三鹿牌奶粉事件被免职的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2011年出现在河北省党代会现场。2010年9月因强拆导致自焚爆“宜黄事件”,被免职的宜黄前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前县长苏建国时隔1年悄然平级复出。

  “停职”如同临时休假,“检查”仿佛罚酒三杯,“免职”好似换庙方丈。免职升迁的戏剧,完全是对干部制度的戏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请问刘丽复出并提拔符合什么原则?也许刘丽太优秀了,可是“优秀”的评价从何而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综合考核评价干部要:民主推荐、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等。请问对刘丽的评价过程与结果如何?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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