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女儿吃空饷究竟是违纪还是违法?

2012年01月17日 10:50   来源:荆楚网   周义兴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针对网络舆论反映的“静乐县委书记女儿五年吃空饷10万元”问题,有关方面及时组织了调查和审核。1月14日,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当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15日,山西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免去杨存虎静乐县县委书记职务。对问题所涉及的其他单位与人员责任,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纪依法、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新华网》1月16日)。

    就此,应该承认,这次山西省有关部门对书记女儿吃空饷事件的回应、及其调查处理,在时间上可以说还是属于及时的。不过由于没能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结果的内容,而只是公开了对涉事书记的党纪处理结果。所以笔者认为,这件有关书记女儿吃空饷事件还有一个重要的性质问题需要澄清:事件性质究竟是违纪还是违法?

    首先就事件性质的认定看,众所周知,这次书记女儿五年吃空饷10万元,在性质上显然涉嫌利用职权,以不正当手段领取工资的性质。并且在具体数额上,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具备了“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及其“数额巨大”的法律性质特征。

    所以在此前提条件下,面对山西有关部门对杨存虎的当内严重警告与免职处理结果,或许有不少社会公众会与笔者一样,想对作出如此处理的山西有关部门提出这样的发问:一是,如果认定这次书记女儿吃空饷事件只是违纪而不是违法,那就有必要将相关的认定依据向社会公开,以打消社会公众对此事件处理是否存在“以纪代法”的疑惑?

    而其中道理说来也简单,因为在一般社会公众眼里,如果按照一般法律常识,这次书记女儿吃空饷10万元的事件在性质上,应当说已经具备了“利用职权”、“占有公款”、“数额巨大”的违法特征,并且这样的吃空饷行为也已经不单但是违纪行为,而已明显具备了违法之嫌。所以,如若包括笔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对这次吃空饷事件性质的如此认识如果不能说是错的话,那这次对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处理,就显然就不仅仅只是党内严重警告与免职的违纪问题,而理当应该是否应当由司法机关介入,并进而在法律作出是否违法并依法作处处罚的问题。

    所以,面对现有山西省有关部门对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处理,或许有公众与笔者一样,对此很想问一句:书记女儿五年吃空饷10万究竟是违纪还是违法?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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